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將勞動者調離工作崗位是否違反勞動法

發布 社會 2024-03-21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這取決於你的僱傭合同是否達成一致,例如,如果你在合同中約定這是乙個流動職位,它就不違法。 如您在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地點,而用人單位將您調離合同約定的地點以外的地方,用人單位應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您簽訂任何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將構成嚴重違法行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根據實際情況,用人單位擅自調動職工崗位屬於違法行為。 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和解,對仲裁不滿意的,如果協議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該公司未經許可擅自改變職位,違反了勞動法。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充分履行義務,在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要求上帝改變工作內容,如果需要改變,應當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允許調崗的情形有:1、雙方同意協商調崗。 崗位是勞動合同的內容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調動。

    因此,協商可以轉移。 2、勞動合同已履行,雙方均已預設調職。 用人單位調整崗位而勞動者不反對,勞動者已履行工作乙個月以上的,視為雙方同意調動。

    勞動合同的修改不是書面形式的,但勞動合同的口頭修改已經進行了乙個月以上,修改後的勞動合同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和公序良俗,當事人以未採用書面形式為由主張勞動合同的修改無效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如果勞動者不能適應自己的崗位,雇主可以調動勞動者。

    公司任意調動員工的行為違反了《勞動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公司對員工的調動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如果公司任意調動崗位,員工可以拒絕,如果公司因此終止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公司違反勞動法擅自換崗位的,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

    2.《勞動褲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孝道積極分子可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違反勞動法,擅自換崗位,用人單位應通過協商與勞動者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修改後的合同文字應由雇主和雇員持有。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1、公司違反勞動法擅自換崗位的,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1、公司違反勞動法擅自調崗的,用人單位的調動應符合員工的孝道。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具有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同約規定的義務。

    但是,用人單位不得在未經協商和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隨意改變勞動者的工作崗位。 即使勞動合同內容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發生變化而發生變化,為維持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用人單位也應說明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和工資報酬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免發生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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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3-2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More

4個回答2024-03-21

要求勞動監察員進行更正。

應當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恢復勞動關係。 >>>More

8個回答2024-03-21

1、勞動者未通過試用期的: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就業條件,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單方面過錯; (1) 違規行為: >>>More

2個回答2024-03-21

向當地勞動監察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0個回答2024-03-21

是違法的。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公司需要與員工簽訂本勞動合同,並且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