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勞動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發布 社會 2024-03-22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並在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辦理。 一般需攜帶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證、授權委託書、勞動合同等。 勞動合同備案後,才能辦理繳納社保費等手續。

    1、備案依據:《勞動合同備案登記制度》。

    2、備案條件:

    轄區內的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在轄區內其他地方的分支機構以及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

    三、申請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如屬法人實體,應當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 非法人主體的,應當同時提供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上級主管部門授權委託書;

    2、招聘人員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名冊(一式四份)及勞動合同正文;

    3、勞動者在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10日內被新用人單位接受的,應當持有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5、用人單位合併、分立、兼併、合資、合作、改制過程中,職工集體調離工作單位等,應出示相關檔案或證明;

    6、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保留原入職人員的就業記錄、勞動合同備案名冊、勞動合同變更(續簽)名冊(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正文;

    7、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保留招聘人員的原就業記錄、變更(續簽)名冊(一式兩份)和續簽的勞動合同。 )

    辦理手續:1、申請2、驗收3、審查4、驗收。 承諾時限:滿足條件,材料齊全。

    費用:免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需要勞動合肥影印件三份,聘用人員登記名冊1分,聘用人員登記表影印件乙份,身份證影印件乙份,《勞動合同資訊管理報告》(電子版)影印件乙份,寸**1份(如需做社保,請帶三份)。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影印件乙份(影印件乙份);

    2、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投資人)身份證明(影印件乙份);

    3、委託人授權委託書(影印件乙份);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副本);

    5、持有符合要求的《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及勞動者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可以免除勞動合同驗證費;

    注:未持有《失業證》的勞動者,請持近期**2份、戶籍本1份,及時到水城縣就業局辦理《失業證》。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勞動合同不一定需要向勞動局備案。 勞動合同是公民、法人與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和法人之間簽訂的提供勞務的協議。 在通常的意義上,它是指受《民法典》管轄的僱傭合同。

    【攻擊是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4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為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而達成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與地位關係有關的協議,適用有關地位關係的法律、法規; 如無規定,本部分的規定可根據其性質援引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5條。

    依法訂立或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轄區內企業、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與與之結成“勞動關係”的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屬法定牽頭人單位的,應當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授權委託書; 非法人主體的,應當同時提供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上級主管部門授權委託書; 2、招聘人員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名冊(一式四份)及勞動合同正文; 3、勞動者在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10日內被新用人單位接受的,應當持有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4、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同訊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5、用人單位合併、分立、兼併、合資、合作、改制過程中,職工集體調離工作單位等,應出示相關檔案或證明; 6、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保留原入職人員的就業記錄、勞動合同備案名冊、勞動合同變更(續簽)名冊(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正文; 7、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保留招聘人員的原就業記錄、變更(續簽)名冊(一式兩份)和續簽的勞動合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作局同一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列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用人單位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證明、就業登記手續和勞動者與其他勞動單位無勞動關係的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經審查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司應當在勞動合同上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印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生效。

    1、勞動合同能找嗎?

    勞動合同無法線上查詢。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通常會為勞動者辦理辭呈手續,停止繳納社會保險。

    2.勞動合同可在**中找到。

    1.聯絡原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人力資源部人員進行查詢,用人單位應將已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2.如果勞動合同是在企業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的,員工可以持身份證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查詢。

    老年淮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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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3-22

你違反了勞動法,違反法律的規定當然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10個回答2024-03-22

1、勞動仲裁中,用人單位需要為未經證實的詞語提供證據。 >>>More

5個回答2024-03-22

1-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More

5個回答2024-03-22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條款: >>>More

3個回答2024-03-22

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寫法:把被證人的個人資訊寫清楚,公司會證明被證人在公司的某個部門工作,並把入職時間寫清楚,並加蓋公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