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公司扣我8月份的工資合法嗎?

發布 社會 2024-03-20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非法。 1.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勞動的工資;

    2、勞動者曠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扣除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扣除全月工資違法;

    3、用人單位因違法行為被扣工資的,職工可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局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在工傷考核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非法扣減勞動者的合法工資,勞動者在工作中因事故受傷或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 並由雇主按月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制定。

    職工因工住院受傷的,單位按本單位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的70%繳納住院餐補助; 工傷職工持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經辦機構批准的,在規劃區外就醫的,按單位因公出差的標準報銷所需的交通、伙食、住宿費用。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支付費用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因工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在工作中。 我是否要去工傷傷殘評估處請假並扣除工資? 勞動者請假進行傷殘評估的,用人單位不能扣除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視照勞動者的正常出勤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為勞動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4、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不能申請工傷認定的,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五、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職工所在省份工傷保險條例。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條 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正常工作發放工資。 社會活動包括:依法行使選舉權或者被選舉權; 民選代表出席鄉(鎮)、區以上組織、政黨、工會、團、婦聯等組織召開的會議; 擔任人民法院證人; 參加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 《工會法》規定的非專職工會基層會員的生產或者工作時間; 依法參加的其他社會活動。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年假、探親假、婚假、兄弟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這有意義嗎?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後休養期,稱為停工帶薪期間,事故傷害發生前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 並由雇主按月支付。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工傷傷殘考核應為公差,不算職工自家休假,按工時計算。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在工作中。 無需請假即可參加工傷傷殘鑑定,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單位和個人參加,不扣減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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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3-20

申請人應當向工傷發生地所在城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評價委員會負責轄區內勞動能力的初次評價和複審評價。 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對初次鑑定或者不滿提出的復鑑結論進行複評。 >>>More

7個回答2024-03-20

首先,糾正你的陳述:應該是工傷的“認定”,而不是工傷的“簽字”。 >>>More

5個回答2024-03-20

拿箱子申請身份證明。

5個回答2024-03-20

樓主、單位不出工傷證明,工傷工人可以自己做! 看一看: >>>More

6個回答2024-03-20

肯定有殘疾等級。

我看了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我有一整套的措施。 只需按照上面的說明操作即可。 要經過工傷鑑別、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程度進行賠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