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了每月的工作日數

發布 社會 2024-03-03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計件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職工健康的前提下,延長的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關於職工月平均工作時數和全年工資換算問題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事務部2008年第3號公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國慶節慶日和陣亡將士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放假時間由原來的10天增加到11天。 據此,系統平均工作天數和員工全年工資換算方法調整如下:

    1.系統工作時間的計算。

    全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度工作日:250天,每季度4天。

    每月工作日:12月250天。

    工作時間的計算:將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的工作日數乘以每天 8 小時。

    2. 日薪和小時工資的換算。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支付工資,即在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節假日不予排除。 因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折算為:

    日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薪收入(每月帶薪天數 8 小時)。

    每月工資天數(365天-104天)12天。

    3、2000年3月17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勞動者月平均工時和工資折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0年第8號),同時廢止。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一月 3, 28.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即每月30或29個工作日。 《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工人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勞動法規定每月工作 22-23 天。 《勞動法》沒有規定雇員的每月工作時間,但確實規定了每週工作時間。 《勞動法》沒有規定每月工作時間,但有一些相關規定,如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超過此時間者加班, 他們也應該在法定節假日休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下列節假日勞動者休假:

    a) 元旦;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根據規定,平均工作時間為每月26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總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4小時,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企業職工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 集體合同草案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批准。 集體合同由工會、企業代為勞動者簽訂; 在未成立工會的企業中,合同應由純裂縫的職工選出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國家建立事故和職業病統計來源報告和處理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統計、報告和處理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和職業病。

    在用人單位內部,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委員應當由工會代表擔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不超過 44 小時。 法律規定,工人每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4小時。 加班超過8小時的,給予員工加班報酬,每天加班時間最高不超過3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職工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淮恆每週平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

相關回答
5個回答2024-03-03

1. 勞動法的休假規定是什麼?

1、勞動法的休假規定如下: >>>More

4個回答2024-03-03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More

13個回答2024-03-03

什麼是“新勞動法”,勞動法還是和1994年一樣,新法是勞動合同法。 >>>More

2個回答2024-03-03

1. 勞動法允許罰款嗎?

1. 勞動法一般不允許罰款。 雇主無權對雇員處以罰款。 只有當勞動者因重大過失或主觀故意給用人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時,雇主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部分或全部損失。 >>>More

4個回答2024-03-03

法律分析:年假天數從5天到15天不等,年假是員工依法工作一定年限後,每年享受的留工帶薪連續假,具體休假時間由國家根據工作型別和繁重勞動程度和實際連續工作年限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