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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是否殘疾,均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確定。
勞動能力鑑定申報所需的常規材料和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在表格上貼上我最近的一寸光頭**,如果單位負責,按**,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應提供組織名稱、組織詳細位址、組織聯絡人姓名、**,並當場通知組織聯絡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3)攜帶被鑑定人的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資料,其中住院需要提供住院病歷原件(持患者身份證到醫院病歷室影印病歷,同時蓋上醫院病歷管理專用印章,即病歷原件), 原件由鑑定中心保留,使用後可到病歷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病歷原件及影印件、診斷證明及輔助檢查報告原件及影印件,並保留原件以備查閱。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醫療待遇的有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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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鑑定,分級有一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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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要能夠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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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期間,如果員工被停職並帶薪留用,工資和福利與在職人員相同。 雇主仍需按原工資水平向雇員支付工資。 但是,該州的帶薪停職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不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事故受傷或患上職業結核,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傷殘撫卹金,並依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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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我們很高興地回答,如果你的傷勢已經痊癒,你可以重返工作崗位,那麼你應該回去工作。 否則,如果您拒絕重返工作崗位,可能會影響您的工傷賠償。
這是因為賠償金通常是根據你實際損失的工資來計算的,如果你不返回工作崗位,你可能會被視為“不合理拖延”或“故意減輕自己的損失”,導致賠償金額減少或被拒絕。 因此,如果您的醫生確認您可以重返工作崗位,請盡快重返工作崗位。
親愛的,我們很高興地回答,如果你的傷勢已經痊癒,你可以重返工作崗位,那麼你應該回去工作。 否則,如果您拒絕重返工作崗位,可能會影響您的工傷賠償。 這是因為賠償金通常是根據你實際損失的工資來計算的,如果你不返回工作崗位,你可能會被視為“不合理拖延”或“故意減輕自己的損失”,導致賠償金額減少或被拒絕。
因此,如果您的醫生確認您可以重返工作崗位,請盡快重返工作崗位。
我現在在工作中受傷了,沒有醫生證明建議下個月休息,但我的工傷估計需要兩個月的時間來處理,我覺得這兩個月上班會影響賠償。
親愛的,我們很高興地回答,如果您的醫生建議您休息一下,但您仍然選擇上班,那麼這可能會影響您的工傷賠償。 如果您在此期間再次受傷或惡化您現有的傷害,那麼保險公司可能會認為您沒有聽從醫生的建議,並拒絕為您的傷害提供賠償。 此外,如果您繼續工作,您可能會因為身體不適而無法履行職責,這可能會導致您失去工作機會或受到懲罰。
因此,如果您的醫生建議您休息一下,最好聽從他們的建議,直到您完全**並被醫生清除後才返回工作崗位。
醫生說我現在可以上班了,不需要開證,我的工傷公司還沒處理,我現在想上班,手辦完就辭職會影響到我。
親愛的,我們很樂意回答您的問題 如果您的醫生已經認為您可以去上班,那麼您可以考慮回去工作。 但是,如果您的工傷沒有得到妥善處理,建議您在工作期間注意保護自己,以免工傷加重。 至於你的辭職,你需要按照公司的規定和合同來處理。
如果您在合同期內辭職,可能會影響您的福利待遇,建議您與公司溝通協商。
然後我不會去上班,直到我完成。
如果你不想去上班,等流程處理完後再辭職,建議你和公司協商,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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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受傷人員準備繼續在公司工作,則將相關材料提交給公司,然後戴著年齡口罩的公司將代表公司申請工傷賠償,當受傷人員離開公司時,公司將要求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發生工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勞動能力的殘疾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評價,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自理能力受損程度的評價。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 10 個殘疾級別,最嚴重的是 1 級,最不愚蠢的是 10 級。 自我護理障礙分為三個級別:
根本無法照顧自己,大半輩子都無法照顧自己,無法部分照顧自己。 勞動能力評價標準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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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我很高興回答您的<>
用人單位工傷康復後繼續工作的,不影響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我繼續上班,受傷會影響賠償嗎?
您好,親愛的,我很高興在您<>解決方案之前仔細回答您
如果工傷痊癒,繼續工作不會影響<>賠償
用人單位在工傷康復後後悔繼續工作的,不影響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您好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認定為職業病的,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或職業病的診斷或評估日期。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它不被視為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工傷是指因工傷原因造成的事故傷害或職業病危害,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暈倒,但不是因工傷而暈倒,而是由於自己的身體原因,而不是工傷。 >>>More
法定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 雖然《職工工作時間規定》第3條規定員工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但法律大於規定,只要不超過44小時。 >>>More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認定的情形作了嚴格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勞動者因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的事故受傷的, 在上下班途中,非其主要職責的客運、輪渡或火車,這兩種情形均應認定為工傷。換言之,只有當您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而受傷,並且您對此不負主要責任時,才能被認定為工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