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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說工資是7500,現在他不會給7500,如果有協議的話,那你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要求賠償,但是今天情況不同了,如果老闆在和你談判時遇到困難,那麼你們也應該一起克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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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裡有明確規定的工資,那麼他現在單方面降低你的勞動工資,這是違約,你可以向勞保協會投訴你的公司,會懲罰他違約,要求他賠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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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錄音或合同作為證據,那麼你可以要求他兌現,否則你可以起訴他。 如果沒有,你就只能接受,如果你不能接受,你就要解雇他的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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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和他簽合同,他不給你,你可以去勞務中心截住他,如果沒有合同,他就說不出來了。 如果你認為薪水還可以,你可以做,如果它不起作用,你就不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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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合同,如果有合同,老闆不履行合同可以起訴,如果沒有,工資沒有那麼多,可以和老闆談判,如果談判不成功,辭職就好了,不誠實的老闆沒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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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上說起來不好,有合同就按照合同起訴他,如果沒有,就只能去找老闆理論了,有可能你沒有做好,老闆只能減薪,所以你仔細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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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有沒有證據來解釋這個問題,如果有,可以去勞動局告他! 如果沒有,就很難解釋清楚了! 不過還是建議先和老闆溝通一下,問問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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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口頭上的一句話還是乙份合同? 如果簽了合同,老闆違法了,可以先和老闆協商,如果談不了,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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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合同,沒有合同,一切都是空的,就算她現在不給你7500,你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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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勞動合同,如果有,直接去起訴,如果沒有,那就有點難辦了,那就拿到工資早點離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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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多少錢,做多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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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話真的很難說,如果你籤了合同的話。 我別無選擇,只能遵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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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額或者限期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對1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職工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工資基本都是6800,其他工資都是過年的時候老闆加起來的,然後老闆就不給了。
工資基本都是6800,其他工資都是過年的時候老闆加起來的,然後老闆就不給了。
用人單位無故扣減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逾期未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50%對1次的標準計算應付金額,並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勞動者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逾期未支付補償金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對1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易興民)無故扣除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 (二)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三)對依法從事勞動的人員不給予經濟補償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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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極端行為,先和負責人溝通,你真的溝通不了,應該去勞動局理智地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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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無原因拖欠工資,可到勞動局向用人單位舉報投訴。 如果報告後仍未支付工資,可以先通過仲裁,然後通過訴訟解決。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節複雜的,經勞動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安全。
親親百無聊賴,你好,我很樂意為您服務 老闆欠我6000元工資不發。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長期拖欠或者無故扣減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長期不發工資,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說明清楚原因,以免讓勞動者產生不發工資的心態。
如無原因拖欠工資,可到勞動局向用人單位舉報投訴。 如果報告後仍未支付工資,可以先通過仲裁,然後通過訴訟解決。 《勞動保障監督條例》第十七條 違反勞動保障法、法律、法規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複雜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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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欠工資不發工資最有效的方式: 1.與老闆談判。 雙方將作出讓步,努力盡快達成解決方案。
2、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申請勞動人事糾紛仲裁。 4、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年修訂)》第30條【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的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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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有三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3、如有借據,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借據中的工資金額。
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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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簡單的辦法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他們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無需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單位主張賠償,如不予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4、在以上述方式要求工資的同時,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按照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您支付額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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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它應該被複製。
當今社會講誠信的人越來越少了,對這些肯定要有一定的對策,現在沒錢了,過年只是乙個藉口,給你乙個不好的舉動,當眾你攔住他,跪下來抱住他的腿,哭,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請他, 如果他還有一絲人性,他一定會給的,否則新年可能就不給你了,這些人有時候真的很黑。以上哪一種招數其實太有破壞力,有時候還真是讓人無法接受。 你也可以告訴他更多關於你的困難,贏得他的同情。
至於報警,公安機關是不會受理的,因為人家沒騙過你,只是資金有些困難,更何況答應你過年我就回去找你。 如果雙方在勞動仲裁中沒有合同,他揚言要廢掉兒子,一旦報警,就不准進去,所以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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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勞動局通過勞動仲裁,雖然沒有說一天多少錢,但每個行業的工資在當地都有相對的標準。 勞動仲裁將以此為基礎來確定您應該獲得多少報酬。 但你還需要提供你在那裡工作過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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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勞動仲裁,提起訴訟,這是正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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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威脅你現在的狀況,你應該去律師事務所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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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就不要,因為不給就不要,浪費那段時間就是浪費時間,只要記住就好,有機會就讓他消失,不要留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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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同樣的問題,我該怎麼辦,我很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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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 它真的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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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欠我5.6萬元工資不發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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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一白
公司是工人,老闆是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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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首先需要給大家說明的是,即使公司有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社保也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的,也就是說,如果公司確實為員工繳納社保,員工也需要承擔員工繳費的那部分。 用人單位支付的部分用人單位有權從工薪中扣除,我6月份辭職了,老闆只拿著御凳發了2300元的工資,80o元沒有寄給我,我問老闆為什麼缺了800元的行程,老闆說買社保扣了800元
首先我需要向大家說明的是,即使公司有義務為員工繳納社保,但社保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的,也就是說,如果梁鬆欣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員工也需要承擔員工繳費的那部分。 勞動者支付的部分用人單位有權從櫻桃鏈中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扣除的部分確實是你需要承擔的部分,那麼對方的做法並不違法,其次,1、勞動者的基本養老保險是支付工資的18%, 其中單位承擔10%,個人承擔8%。2、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為工資工資的2%,由單位承擔,不由個人承擔。
3、工傷保險是支付工資,支付比例根據工作型別的危險程度確定。 它由單位承擔,而不是由個人承擔。 4、員工基本醫療保險為工資的2%,由單位承擔,不由個人承擔。
5.生育保險是工資支付的,由單位承擔,不由個人承擔,希望我的對您有所幫助! 感謝您掀開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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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這麼久沒發工資,你籤勞動合同了嗎?
無論如何,還是先找到老闆,確定老闆發工資的日期比較好。
解釋不支付工資的原因。
記住要保留證據。
如果老闆仍然不肯支付,建議你去勞動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
這麼久了,你怎麼能活下去?
1. 他不發工資是違法的,他現在要解雇你? 如果你被解雇了,根據國家勞動法的規定,他不僅會向你支付你應得的全部工資,還會再付給你兩個月的工資。 你可以拿著“公司出具的工作證明”或者工資單等可以證明你在公司工作過的東西,只要有勞動關係,就可以去你所在地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向他投訴,你一定會拿回你的工資, 如果你是非農民,你也可以拿回你應得的保險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