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雇後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發布 社會 2024-04-18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被辭退人員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影印件,以及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應當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1、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 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位址。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受理申請並通知申請人; 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解雇後勞動仲裁申請應當在一年內提出,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乙份副本。 仲裁請求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有關雇員和雇主的具體資訊; 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權利和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仲裁科申請勞動仲裁。 在非法解雇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據,勞動仲裁庭受理後會自行安排時間,然後依法依法對因用人單位非法解雇而產生的勞動爭議進行仲裁。 仲裁期限約為 45 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應當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應當包含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地點、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證據**、證人姓名、位址。

    如果仲裁請求書確有困難,可以口頭提出,勞動殘餘糾紛仲裁委員會應當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您可以前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仲裁前,可以與當前企業進行另一次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請求仲裁的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分析勞動者在提起勞動仲裁時,必須明確其勞動合同的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只有依法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才能及時有效地維護其合法權益。 申請勞動仲裁所需材料: (1)申請仲裁。

    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地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者其授權人提交仲裁委員會,乙份由申請人保留; (2)身份證明。 申請人為職工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如申請人為用人單位,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受託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相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解除或者解除合同通知書、工資單、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及其影印件; (四)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員會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相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

    被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工商登記證書; 如果被申請人是勞動者,被申請人應提交其戶口、現住址、聯絡方式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地區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當事人雙方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員工被解雇申請勞動仲裁的,應當在公司解雇後一年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長橋被申請人人數提交乙份。 仲裁申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基本情況; 鐘良提出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相關回答
11個回答2024-04-18

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11個回答2024-04-18

勞動仲裁有兩種型別, 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 申請仲裁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書、近12個月的工資記錄、社保繳費記錄、您所在公司的信用網路資訊。

6個回答2024-04-18

1、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More

23個回答2024-04-18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公司故意拖延不簽勞動合同,員工應積極維權,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More

4個回答2024-04-18

注 1.

對於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的勞動爭議,調解文書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按期執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