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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產簿上加上配偶姓名,夫妻雙方應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房產簿辦理房屋所有權轉讓登記。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 共有人應當共同申請共有房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人所有權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發生變化而申請房屋登記的,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讓登記:
a) 買賣;b) 可互換;
3)禮品;4)繼承和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併導致所有權轉移的;
6)投資有住房出資的股票;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分立、合併導致房屋所有權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讓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註冊申請;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明或不動產權利證明;
(四)房屋所有權轉讓證明材料;
5)其他必要的材料。
前款第(四)項所列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交換合同、贈與合同、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轉讓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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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結婚後可以將姓名新增到房地產證書上。 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視為對房產份額的贈與,產權變更登記後具有法律效力。 新增名稱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銀行按揭抵押在備案過程中,如果要增減名名,實際上是合同當事人在增減,必須徵得原當事人的同意,且必須有房產所有人和房屋所有人在場。
2、婚後增加房產證不徵收契稅。 因此,婚後增加產權的費用需繳納契約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辦理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00條 第050條 結婚登記後,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按照男女雙方的協議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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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結婚後,為了表示誠意,會在婚前購買的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麼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麼材料,流程是怎樣的呢? 夫妻倆結婚後,為了表示誠意,會在婚前購買的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麼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麼材料,流程是怎樣的呢?
婚後在房產契據上加名需要什麼材料
結婚後,要帶房證的主要檔案是房權證和結婚關係證,即可以攜帶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影印件。
婚後在房產契約上加名字的流程是怎樣的
1.房屋沒有抵押貸款。
1.前往房屋所在地區的房產交易,先在預查視窗告知你是來辦理房產證的,加上你配偶的名字,視窗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會給你乙個號碼, 然後轉到帶有號碼的相關視窗。
2、房產證加名費用:110元手續費,詳情如下:製作費80元,地籍圖費25元,貼紙費5元,如果順利20天後,可以拿到新的房產證。
3、新房證可以設定密碼,房產交易會通知你初始密碼,然後你可以自己修改。
第二,有房子和貸款。
1、先到銀行辦理按揭變更手續(詳情請諮詢銀行)。
2、房產證上加名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需額外支付100元; 如果貸款是組合貸款(公積金商業貸款),則需要額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與“無貸款有房”相同。
3、如果你沒有結婚或與集團有直接血緣關係,你需要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會被視為賣房,需要支付以下費用。
1.每平方公尺的交易手續費。
2、5年以內,營業稅加1次納稅調整(時間段自產證簽發之日起至交易日止),5年內不需繳納。
3. 印花稅為5/10,000。
此合同每份約5元(交易因區而異)。
5、男子轉讓50的稅費按市場計算,若100萬空桔房的稅值為50萬。
6、產權證上若有數人轉讓的,產權證權益應當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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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在地契上加名,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房屋是個人在婚前購買的; 第二種情況是房子是婚後購買的。
1)婚前房產名稱加婚後。
對於個人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後加名時,視為房屋產權的部分轉讓,作為贈與處理。 崢崢.
捐贈程式:捐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書、贈與函和契約,並向有關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正式登記手續,本次贈與才具有法律效力。 具體步驟如下:
1、贈與人與受贈人就房屋贈與訂立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應繳納契稅,並憑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贈與信收到契據。
3、贈與合同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讓登記手續。 受贈人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檔案:
1) 申請表格(在櫃檯提供);
2)房地產產權證書原件;
3)有關方面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4)贈與書和公證書;
5)契稅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給受贈人,並支付給受贈人。 在這裡,“交付”以完成產權轉讓登記為前提。
6、贈與人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贈與人應當與房屋管理部門簽訂書面贈與合同,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為逃避應履行的法律義務而贈與他人的,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的, 禮物無效。
2)婚後房產名稱。
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配偶的名字可以在婚姻存續期間直接新增。 如果該財產是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即使地契上只寫著乙個人的名字,也被視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因此,在結婚期間,如果需要辦理房產證名稱的新增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證、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的“變更登記”視窗即可。
婚後增加房地產證書不收取契約稅。 因此,婚後增加產權的費用需繳納契約稅。
最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想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銀行抵押抵押備案時增加或減少名稱,必須實際增加或減少合同當事人,並實際改變合同標的。 因此,通常在買賣合同備案後,產權證出具前,或按揭貸款還清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能更改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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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必須年滿22歲,女方必須年滿20歲。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婚姻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明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有關情況。 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婚姻登記條例》第7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婚姻登記當事人出具的檔案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有關情況。 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在會議開幕時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未辦理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夫妻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一般有兩種方式,不動產名稱變更程式如下: 1、協議離婚方式下不動產證名稱變更程式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協議), 離婚後要更改房產證名稱,離婚雙方需攜帶以下材料前往當地房產交易中心:1、身份證(及影印件);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及能說明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 此外,如果離婚協議書上沒有註明原婚登記時間,還必須提供結婚證原件。 >>>More
可以,但這些都要私下討好,以此類推才能拿到過戶證明, 1)、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的整體狀況和產權狀況,並要求賣方提供法律檔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明, 身份證明檔案和其他檔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