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協議後,上班途中發生車禍算不算工傷?

發布 社會 2024-04-03
2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如果你的兄弟和公司食堂有僱傭關係,那麼你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2.工傷認定申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受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一般**來自勞動局)、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4、如您沒有勞動合同或其他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不能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您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關鍵是,你哥哥和公司食堂是什麼關係,是勞動關係還是僱傭關係,還是合同關係,如果是勞動關係,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不是你的主要責任,由交警部門負責認定, 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果是僱傭關係或合同關係,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首先,需要確認承包人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如果兩者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且受傷人員在事故中不承擔主要責任,則勞動者受傷可以按照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6款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的事故,不負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2.當事人關係為合同關係或僱傭關係的,不能認定為工傷,只能通過交通事故提出索賠,事故責任方應當在其法定責任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3.如有疑問,可致電12333諮詢當地社保局。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您好,不能算工傷。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公安機關認定其無主要責任的,視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畢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有沒有勞動合同不是關鍵因素,只要有勞動關係,關鍵是事故責任和路線。

    工傷在上下班途中算作工傷有兩個條件:一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中不負主要責任,即靜默責任的認定是同等責任、次要責任還是無責任; 其次,它必須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線上。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上班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交通工具上落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的事故,非本人員主要責任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二)〉若干問題的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6年第29號)規定,在合理時間內,勞動者所在單位與居住地之間為上下班通勤的合理路線,視為在合理時間內上下班的路。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您的問題的答案如下:

    即是工傷和交通事故傷害,一次工傷結果可以分兩種不同的賠償獲得,互不抵消,可以同時索賠和享受。 具體說來:

    1、交通事故中人身傷害賠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被告為肇事司機和強制交通保險公司。

    2、如屬工傷,先申請工傷認定,確定傷殘等級,根據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公司已經為您母親繳納了工傷保險,工傷賠償將由工傷保險支付**; 如果公司不為您的母親繳納工傷保險,公司將全額賠償工傷保險。 如果公司拒絕支付工傷賠償金,應先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對勞動仲裁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工傷賠償。

    3、不簽勞動合同也沒關係,只要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即可。

    4、用人單位乙個月內未申請的,也可以在乙個月內和一年後申請工傷認定。

    5.切記: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仲裁只有一年的時間。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這取決於工傷保險的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問題:在上班途中駕駛三輪車造成的骨折是否屬於工傷?

    問:自駕,衝入水中,造成骨折,無勞動合同,無車輛保險。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屬於工傷。

    2.建議在事故發生當日申請工傷認定,只有確定為工傷,老闆才能追究責任。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您的丈夫不承擔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責任,可以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一是是否構成事實勞動關係,二是如何劃分交通事故責任。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現在的老闆有一顆黑心,那就找個律師吧。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具體約談趙律師,**18230180106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職工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公安機關認定其無主要責任的,視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無論您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都不會影響您的工傷認定,應算作工傷。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1、工傷與勞動合同是否簽訂沒有直接關係。

    2、非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屬於工傷。 您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待遇。 ‍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如非主責任人,可認定為工傷,屬於事實勞動關係,超過乙個月,可要求自超過之日起加倍工資,超過一年將視為無限期,用人單位不予報告工傷, 您將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不幫你申請工傷保險,那麼用人單位將承擔全部費用。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沒有必要有僱傭合同,只要足以證明存在事實上的僱傭關係即可。 例如,工資單、工人證明等。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勞動合同只是勞動關係證明,工傷必須投保才能有效,而工傷發生在工作場所以外,因此不判給工傷。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是的,只要有證據證明您與雇主建立了僱傭關係,並能證明事故發生在工作過程中。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算上工傷,現在國內這樣的成功案例很多,上下班途中的事故都算作工傷。

    如果您沒有簽訂合同,您必須收集自己的證據,例如工資單,以證明您與雇主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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