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主拒絕支付一次性僱傭金,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4-26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一次性就業補貼,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工作能力評定為5級至10級的工傷職工解除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標準一次性發放工傷就業補貼。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條的規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仲裁不成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您好,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向仲裁公司申請支付賠償金,這樣以後收到工傷保險**支付的賠償金時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拒絕支付一次性工傷補助金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就是到當地人社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同時,您需要準備2份仲裁申請書和1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 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影印件2份。申請勞動仲裁不收取任何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醫療費和工傷費用; (二)住院餐補助;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料費; (六)1至4級殘疾雇員一次性傷殘補助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的,撫卹金、受扶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九)勞動能力考核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發生工傷,工傷保險會向雇員支付一次性傷殘津貼。 如果僱傭關係終止,雇主必須向雇員支付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公司的保險向員工支付一次性醫療補貼。

    用人單位拒絕向勞動者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貼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1、到當地人社局(俗稱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需攜帶:立案時提交仲裁申請表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等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乙個舉證期,給對方乙個答辯時間; 然後是第一次聽證會,之後雙方將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將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案件一般在60日內結案; 員工對裁決不滿意的,可以在收到裁決後15日內向法院起訴;

    3、可以要求專業人員提供遠端指導服務和勞動仲裁申請、證據清單等法律檔案,無需請當地律師。 此外,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員工不會被耽誤到新單位工作。

    一次性工傷就業補貼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勞動者因工傷致殘,其後被認定為5、6、7、8、9、10級,同時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一次性發放殘疾就業補貼,補貼沒有統一標準,具體標準由各省人民規定, 自治區、直轄市。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因工傷殘疾被認定為七級至十級殘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根據工傷保險的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7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的,工傷保險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依法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員工符合領取條件,但公司不給予一次性工傷就業補貼,員工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提起訴訟等方式提出申請。 如果工人不符合資格標準,他或她不能向公司申請福利。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因工作殘疾被認定為7至10級殘疾的員工,應享受以下福利:

    1)從工傷保險中按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7級傷殘13個月工資,8級傷殘11個月工資,9級傷殘9個月工資,10級傷殘7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用工合同的,工傷保險應當一次性支付孝順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一次性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依法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員工因違紀行為被解雇,不是用人單位拒絕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的理由,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用人單位的就業補貼。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公告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規定》僅將解除勞動合同作為工傷勞動者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的前提條件,並未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和理由作為條件。

    相應地,公司不能因為你因嚴重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而拒付工資。 液。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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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當時還沒有《工傷保險條例》,各地都制定了本地區相關制度,可以參考。 當時你母親只認定她因工致殘,並沒有對傷殘程度進行鑑定,所以她能不能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得到賠償,就看你當地的制度接通了。 此外,自2011年1月1日起,修訂後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由工傷保險**支付,而非用人單位支付。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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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 勞動者因工作殘疾被認定為七級至十級殘疾的,享受下列福利: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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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在當前費用中。

對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殘疾人就業補助,五至十級殘疾職工解除或者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殘疾人就業補助金。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勞動報酬》第六條規定,企業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應當計入當期費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