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準備解雇該員工,但他已經工作了3年,還沒有簽訂合同,我該怎麼辦?

發布 職場 2024-04-05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簽訂合同並賠償兩倍的工資,否則如果他們起訴你也是一樣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先和他談談,看看他對公司解雇的態度是怎樣的,如果反應很激烈,可以試著商量給他一段時間的欠薪,或者乾脆給他一定的補償,一般情況下,員工不願意找仲裁來處理這種事情, 他們害怕給未來的求職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總之,前幾位師傅不是不講道理,但從貴公司降本的角度來看,我覺得不會是你想要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簽合同,交保險金,然後用一段時間解雇,不然就麻煩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自受僱之日起算。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在雇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職工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有關《勞動合同法》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您沒有僱傭合同,您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兩倍。 因此,您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

    但是,您應該注意,如果您的雇主主動與您簽訂勞動合同,而您拒絕與雇主簽訂勞動合同,您將無法要求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勞動者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且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但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一般來說,你的工作總時限應該減少乙個月,比如你已經工作了六個月,雇主沒有為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要求公司補償你五個月。

    因此,只要你的公司不主動和你簽合同,你拒絕,你可以要求公司補償你兩倍的工資。

    您可以直接準備勞動合同,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促進社會正義,彰顯法律價值,維護個人尊嚴,我非常樂意為您服務,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來平台諮詢,祝您一切順利! 玩得愉快!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5年,被公司無故解雇,我應該得到什麼樣的補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你在工作三年後被解雇,公司需要給你一些錢來補償你,包括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在這種情況下,已經是合同了,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並向部門提供證據(工資核算),工人的證詞,追回四險一金,公司會解雇你一年以上,並賠償你乙個月的工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給你乙個正義。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簽訂三年未簽訂的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所以我不能談論他駁回的第二件事。 即使沒有勞動合同,也要賠償解雇,每年至少乙個月!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您必須有證據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能夠證明您與雇主之間僱傭關係的證據包括:月薪支付記錄、員工日常考勤記錄、雇主發給員工的工作許可證或相關檔案、社保支付記錄、 等等,越多越好。

    在被解雇的情況下,雇主必須發出書面通知,在此基礎上,雇員可以要求每年乙個月的工資*2的補償。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不是專業人士,只是一句經驗。

    1)根據《勞動合同法》,三年服務已經是事實合同,是無限期的。

    2)補償分為兩部分:a)補償;b) 違約金;兩項獎金均基於服務年限,即 3 年。

    3)是否提前通知,如果不是提前乙個月,需要補償乙個月的工資。

    以上均以《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為依據。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未簽訂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從第二個月起一年內,對勞動者給予雙倍工資補償。

    2、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依法解除勞動關係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對勞動者給予雙倍工資補償。

    4. 薪酬和補償是根據過去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的。

    5. **12333 注意準備完整的證據和證據目錄,必要時申請法律援助。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未簽訂合同三年後被解雇的補償包括:為員工服務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兩個月工資。 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尋求解決辦法。

    1、三年未簽訂合同後被解雇的單位如何補償?

    三年未簽訂合同後被解雇的補償包括:按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費率向員工支付補償金;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即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2、勞動合同中遣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遣散費是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時支付給勞動者的遣散費。 遣散費是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的一次性經濟補貼。

    1)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明確區分遣散費計算基數的範圍,明確區分屬於工資收入範圍和應當排除的專案,在此基礎上取得的專案可以合法合理。

    2)計算遣散費的工資標準是企業正常生產條件下,員工在合同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需要注意的是,這裡計算工資的依據是勞動者在企業正常生產條件下所獲得的報酬,而不是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所獲得的勞動報酬。 因此,雇員的平均月工資可能低於正常的月工資。

    3、哪些員工是不能被雇主隨意解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一)從事暴露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未行行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被懷疑為職業病患者;

    2、因職業病或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發生疾病或非工傷;

    4)女性員工懷孕、分娩或哺乳;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那麼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這樣才能很好地保障其合法權益。 如有需要,可向勞動局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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