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兩年不給我體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賠償嗎?

發布 社會 2024-04-24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用人單位兩年不給勞動者體檢的,不能以勞動者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的工作環境不受職業風險影響的,用人單位無需每年安排勞動者進行體檢。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請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應當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改正; 職工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提供支援和幫助。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公司不給員工體檢是不對的,但這不能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因為員工體檢不是員工應享有的明顯福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由於用人單位未與您續簽勞動合同超過一年,而實際繼續聘用您,則視為用人單位與您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月薪補償加倍。

    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要看。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需支付遣散費。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並遵守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按照您受僱之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前一天的服務年限向您支付經濟補償, 並補償你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不到半年的半個月工資,不到半年的乙個月工資,比如,如果你滿4年,不到5年,你將獲得5個月的工資。

    用人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但不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的遣散費。

    遣散費或補償金的基本金額是根據您在僱傭合同終止前 12 個月內應支付的平均月薪(而不是實際工資)計算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你的工資是5000,合同在2012年10月1日到期,從2012年11月1日到2013年10月1日,你將獲得11個月工資的補償,5000*11

    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滿滿一年,按照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4 * 12 6 = 8,5000 * 8 + 5000 * 11 補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遣散費糾紛屬於勞動爭議,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 申請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從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即自勞動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 三年訴訟時效已過,不受法律保護。

    而且,是否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遣散費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並不是所有情況都需要支付。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權利和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可以要求的賠償包括:

    1、按服務年限進行經濟補償,一年後支付乙個月工資,三年支付養老金等社會保障基金。

    3、雙薪公司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最好收集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體檢是行業要求的,一次性安排不配合體檢不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如果公司多次安排後仍不配合,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無需賠償。

    如果公司終止合同不符合上述合同終止範圍,則屬於違規終止合同,應支付相當於遣散費二倍的補償金(公司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您好,您路森可以要求公司的經濟補償。 遣散費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如果少於六個月,將向工人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首先,幹棚公司是否違法解除了勞動背誦合同? 如果勞動合同被非法解除,可能會要求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如果法定期限勞動合同被合法終止,也可能要求其要求經濟賠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公司無正當理由違法解除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經濟賠償。 如果我對你有幫助,你可以把渣秦傳給你的親戚朋友,王小翠律師13946282417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年度體檢是福利而不是義務,以此為由解雇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一般來說,這是一種福利,沒有理由終止合同。 即使確實有必要,這也是乙個小問題。 它應該得到補償。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乙個月工資的兩倍。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您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要求終止勞動合同,並要求雇主支付九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相關回答
7個回答2024-04-24

如果你在曠工後離職,而公司沒有給你辭職證明,你可以起訴。 >>>More

18個回答2024-04-24

打官司,用法律武裝自己。

10個回答2024-04-24

不合法,您應該支付 2 個月的工資。

還有雙倍工資和沒有合同的社會保障。 >>>More

8個回答2024-04-24

其實二年級學生不需要太複雜,如果是個人資訊,應該是這些專案(取決於什麼**):班級、姓名、出生日期、家庭、原籍地、聯絡方式**和詳細位址、家長姓名和聯絡方式**等; >>>More

3個回答2024-04-24

只有自己的思維方式是獨一無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