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兩個月沒發工資,要工資的時候說要扣錢,有些車有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4-04
2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各位朋友,勞動法規定,企業不得隨意扣留離職員工工資。

    如有不合理之處,可向勞動監察大隊申請維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這次你在辭職前確實造成了原因,你應該扣除工資作為補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具體情況不清楚很難說,一是要看你的勞動合同是如何約定的,二是要看單位的規章制度等,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離職後兩個月沒發工資,要工資的時候說要扣錢,有些車有問題。 這樣的老闆屬於黑心老闆,因為有問題,你為什麼要早點去,人家問你要工資,你這麼說,你就可以為這樣的老闆告他。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一般來說,如果你離職了,你已經兩個月了,為什麼你還沒有拿到工資? 我想我現在就付給你工資。 如果你想扣除它,你可以和他講道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這是很多企業的手段,他們只是為了員工辭職而設的同樣的陷阱,如果扣款多一些,最好打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該能挽回一點損失。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要求他拿出證據來證明出了什麼問題。 在沒有相應證據的情況下扣款是不合理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我離職後兩個月沒發工資,要工資的時候說要扣錢,有些車有問題,所以想看看具體的準備和準備問題,如果有問題,你要負責,錢應該扣。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快要上線了,老闆肯定是想把錢扣下來,這是套路。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離職後兩個月沒發工資,要工資的時候說要扣錢,有些車有問題。 如果想找個理由明年扣錢,那時候交錢的時候可能還不清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可能是老闆故意想扣你的工資。 你應該繼續向你的老闆要它。 如果繼續拒絕,可以到當地的勞工糾察隊上訴。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離職後兩個月沒發工資,要工資的時候說要扣錢,主要要看單位的管理制度,可以申訴。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辭職最後乙個月的工資還是會從五險一金的工資中扣除,因為是上個月的工資發了,用人單位繳納的社保也是上個月的社保,所以社保費會從工資中扣除。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除勞動者的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扣留勞動者的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法院的判決或裁定要求扣留子女撫養費或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費用。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辭職最後乙個月的工資也應繳納五險一金。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和《社會保險費、公積金領取繳納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應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你想扣除它,這樣你以後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時,你可以繼續支付它,現在你有這個。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辭職當月也會扣,公司會通知你告訴你!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一般情況下,員工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離開公司,如員工未通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雇主賠償。 但是,用人單位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 但是,如果雇主被迫從事勞動,則無需提前通知。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因勞動者辭職而遭受一定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條 第六條 用人單位因自身原因遭受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以從工人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總結。 你好! 離職後兩個月不發工資的,可以採用以下方法:

    1、拖欠的辭職工資,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次性支付; 2、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如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函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拖欠工資可以申請多長時間的勞動仲裁。

    你好! 兩輪缺職不發放月薪,可採取以下方式:1、拖欠的辭職工資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次性支付; 2、如果盧春國的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如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函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拖欠工資可以申請多長時間的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報酬盲局]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給勞動者。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總結。 你好! 親愛的,如果你離職了,兩個月沒有發工資,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的辭職工資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次性支付;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你好! 親愛的,如果你離職了,兩個月沒有發工資,你可以要求企業支付。 拖欠的辭職工資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次性支付;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給勞動者。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確實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辭職,以便用人單位提前做好接管人事的準備。 因此,您需要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

    但是,如果勞動者未提前30日書面發出辭職通知,則用人單位在不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並配合相關交接程式的基礎上,扣除勞動者工資是違法的。

    因此,如果您和公司已經完成了工作交接手續,您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追回被扣押的工資(勞動仲裁機構免費)。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這取決於具體的勞動合同,最終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是否合法。 在某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的內容扣除部分工資,但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允許扣除工資的,只能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工資。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求助,尋求解決方案。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工資按月支付。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工人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提出申訴,勞動監察大隊將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工資,《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工人的工資“,因此,以第一件產品的付款尚未收回為由,將工資拖延長達五個月是違法的。 不清楚您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這對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有積極或消極的影響。

    但是,即使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要你能提供你在公司的僱傭證明(如考勤表、考勤卡、工單、工資單或付款記錄等),可以證明你已經與公司建立了事實上的僱傭關係,那麼公司不發工資的做法就違反了《勞動法》第五十條, 其中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與您形成勞動爭議。

    由於自糾紛發生之日起60日內有仲裁訴訟時效,既然您已經辭職,您應盡快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公司補繳拖欠的工資,並按規定支付25遣散費。 不清楚您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這對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有積極或消極的影響。 但即使你沒有僱傭合同,只要你能提供為公司工作的證據(例如

    考勤表、考勤卡、工單、工資單或付款記錄等),可以證明您與公司已經建立了事實上的僱傭關係,那麼公司不支付工資的做法就違反了《勞動法》第50條的規定,即“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 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與您形成勞動爭議。

    由於自糾紛發生之日起60日內有仲裁訴訟時效,既然您已經辭職,您應盡快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公司補繳拖欠的工資,並按規定支付25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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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個回答2024-04-04

無論時間長短,公司拖欠工資都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後30日內結清工資,超過30日構成拖欠工資。

33個回答2024-04-04

一般都會被壓半個月的工資,作為乙個老闆,負責公司裡幾百人,這是他們最擔心的,畢竟現在招工需要大量的成本和時間,也不一定需要招到合適的人才,如果競爭對手挖走了他們的優秀員工, 可能會給公司造成巨大的損失,但如果是按1個月的工資,雙方都有緩衝時間,可能會改變主意,如果那些突然離開的人,他也會為這1個月的時間,讓公司找到合適的人選。

9個回答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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