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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賠償金額是根據**的情況和是否致殘以及以後**費用的金額,以及你父親的工資和當地的工資水平等來確定的,暫時不容易計算。
人身傷害賠償和工傷賠償的方法並不完全相同,但賠償金額相差不大,不同的律師可能對此有不同的看法。 測試可以由你父親完成。 只要對方在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後仍不付款,就可以立即、及時地(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執行。
按照你說的,公司是有責任的,賠償應該沒有問題,只是時間長了一點。
但是有一定的技巧,建議委託當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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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標準計算的人身傷害賠償,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計算工傷賠償額存在一定差距。 如果要申請工傷認定或傷殘認定,可以要求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如果公司拒絕,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 至於鑑定費,還有其他損害賠償,可以在實際發生後一起計算,並要求由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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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和人身傷害的賠償是不同的。 如果你的用人單位是正規合法單位,已經為你購買了工傷保險,那麼你需要長期為你申請工傷鑑定(由當地勞動部門認定,而不是司法鑑定),如果你部分喪失工作能力,你還必須申請工傷鑑定。 然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賠償。
如果雇主不給你申請,你可以通過勞動局申請評估。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購買工傷保險,那麼參考工傷保險規定的損失賠償比例,如果你只是一般的僱傭關係,那麼就拿人身傷害賠償,用人單位拒絕賠償。 勞動關係首先要進行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滿意的才能提起訴訟,在勞動關係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起訴要求人身傷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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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論你現在在哪個單位工作,主要取決於你與誰簽訂合同。 如果您說您與代理商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合同,那麼代理商就是您的雇主。 你是中介人的受僱人。
但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你被人才市場招收,還和經紀人簽合同,或者你工作的單位和經紀人有合作關係。 無論如何,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和你想要的任何人簽訂乙份合同。
2. 公司解雇你後,你怎麼辦,不是你要考慮的問題,而是中介人要考慮的問題。 中介是想重新介紹你工作還是讓你在家等候,取決於你當時如何與中介簽訂合同。 與中介人的三年關係可以說是中介人會用你3年,不代表你會在你現在的雇主工作3年,因為你和雇主已經簽訂了協議,直到12月31日。
工資不是勞動法的強制性範圍,是公司的制度,也可以說是一種恩惠。 更重要的是,你並不是公司的真正員工。
祝你好運,讓我們找一家排程公司,看看答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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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超市很大,有工會嗎? 建議簽訂集體勞動合同。 如果有工會,讓公會出面,選出代表進行談判,如果沒有工會,可以請上級勞動部門或市內的公會幫你簽字。 他們對勞動法了解很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