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工資是按月支付的,工資必須按月支付?

發布 社會 2024-05-03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勞動法》第50條確立了工資支付原則,即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按月支付的基本目的是保證工人的基本生活,因為工人靠月收入生活**。

    但是,各種單位和工作型別的工資支付制度多種多樣,如小時工資、日薪、周薪、月薪、季度工資、年薪、完成任務支付的工資,這對按月支付提出了挑戰。 當然,對於按小時、按日、按周計薪的工人來說,工資支付的時機對工人更有利,當然比月薪更可以實施,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也肯定了這種做法。 關鍵問題是,在季度工資、年薪、按任務完成工資的情況下,真的有必要在季度末、年底、任務完成後支付嗎?

    或者你想堅持每月分配? 月薪如何實施? 1、按月支付原則 在實踐中,按月支付的原則經常被打破,例如,一些單位規定,實行年薪制的人員,只能在年底發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也重申了《勞動法》中的“月度支付”原則。 2、各種情況下如何實現月繳 各種特殊情況下如何實現月繳? 這是乙個非常實際的問題。

    國家對按考核週期支付季度工資和年薪沒有具體規定,但上海法規實行月度預繳制度,即對按考核週期實行年薪制或現金工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每月提前支付工資, 並在年底或考核週期結束時結算工資,這在江蘇也是值得稱讚的。還有一種情況是,工作任務完成後按月發工資? 國家規定,對於完成一次性臨時工作或特定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任務完成後,按照有關協議或者合同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這一規定對堅持月薪提出了挑戰,因為雙方都應按照協議和合同的條款履行,如果雙方不同意按月或提前支付工資,而是同意在任務完成後支付工資怎麼辦? 在這種情況下,江蘇還建立了月度預支工資制度,即根據完成某項工作任務計算支付工資的,應在完成工作任務後結算並足額支付,結算週期超過乙個月的,用人單位應每月提前支付工資。 上海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按照上海關於按考核週期按月預付款的規定和國家“按月付款”原則,也應採用按月預付款的形式。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原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1994號第489號)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

    1.工資每月至少支付給工人一次。 在乙個月內,雇主可以確定哪一天是工資支付日期,但必須確定。

    實行按周、按日、按小時計薪制的,可以按周、按日、按小時支付工資。 完成一次性臨時工或某項工作的職工,應當在完成任務後按照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支付工資。

    2.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支付。 只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了工資的支付日期,用人單位必須每月按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不得隨意更改。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中國法律明確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還有以下規定: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要正確理解法律應按月支付工資的含義,我們應該把握以下兩點:

    首先,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約定的日期支付。 只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工資支付日期,用人單位必須每月按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不能隨意更改。 例如,僱傭合同。

    約定的工資單日期是每月的5號,因此這一天的工資單是按月支付的,如果月份有變化,很難保證每月支付。

    例如,如果工資在3月5日支付,則在4月15日支付,並在5月25日支付。 這樣,從3月到5月,分別拖欠了10天和20天的工資。 首先,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在乙個月內,公司可以確定哪一天是允許支付工資的日子,但必須確定。 宣布實行按周、按日、按小時計薪制的,可以按周、按天、按小時支付工資。 完成一次性臨時工作或特定工作的工人,應按照有關協議或合同的規定,在完成任務後獲得工資。

    其次,如果發薪日恰逢節假日,則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而不是更晚。

    (一)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

    福利費用,如喪喪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金、計畫生育補助金等;

    2)勞動保護費,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汽水等。

    費用等; 3)按規定不計入工資總額。

    各類勞動報酬和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等,按國家規定頒發。

    合理化建議與技術改進獎、中國技能獎等,以及稿件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條 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應當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薪、日薪、小時工資制。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這是國內的一種消費方式,如果是按年開通,就沒有錢花,而且有半個月的花期,短期職工一般在下班前一天就還清了,而且每月的支出讓每個單位也能減少家庭的開支, 這很好!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500 27*25 大約等於 1389,27 天內的工資應按 27 天的日工資計算。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500 除以 27 再乘以 25 就是你的薪水。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我也問過這個,所以我不覺得自己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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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雖然勞動得到報酬是一件好事,但是在家做家務也是一種義務,你不能把這種不恰當的金錢觀灌輸給孩子,勞動獲得報酬是權利,但是在家做家務是一種義務,如果孩子自己做家務就得到了相應的報酬, 那麼有一天孩子不願意再做家務了,如果沒有工資,試想一下,如果有一天父母老了,沒錢了,孩子長大了,但他的觀念是,沒有錢,你就不能孝順父母,想想都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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