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雙薪的法律是怎麼說的,關於雙薪的法律是怎麼說的?

發布 社會 2024-03-24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以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期勞動合同,凱寶明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自無期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雙倍工資的支付期一般不超過11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安排勞動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工資: (一)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三倍的報酬; (2)如果安排在休息日工作,應給予不少於工資兩倍的報酬。 因此,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上班的,應當依法支付雙倍工資。

    但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醫院、交通運輸等一些特殊行業,其員工需要在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工作,並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感謝您的垂詢,祝您生活愉快,如果還有什麼不知道的,也歡迎您提出<>

    您好 感謝您的諮詢 雙倍工資的法律規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專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使用布明安排勞動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工資:

    (一)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的,給予不低於工資三倍的報酬;(2)在休息日安排勞動的,應給予不少於工資兩倍的報酬。 因此,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上班的,應當依法支付雙倍工資。 但需要注意的是,對於一些特殊行業,如醫療和禮儀禪修機構、交通運輸等,其員工需要在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工作,並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此外,在實踐中,企業可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明確雙薪的支付方式和具體標準。 同時,我們也要注意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雙倍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以保護勞動者或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並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協議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遣散費。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前款規定的月薪二倍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後的第二天,期限為補充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天。

    1. 雙倍工資申請多長時間。

    雙倍工資有兩部分,一是你本該拿到的工資,另一部分是用人單位因違法而應承擔的懲罰性工資。 對於這兩部分工資,您向雇主索賠的時間長短是不同的。

    1)對於正常工資,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後一年內提出;

    2)懲罰性工資可以向雇主索取多長時間,實際上有不同的方法:第一種方法是,應在一年內按月索取;第二種方法是,應在雇員服務滿一年後的一年內提出申請; 第三種做法是認為懲罰性工資也是勞動者報酬的一部分,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雙工資的範圍和基礎。

    在實踐中,雙薪一般是在工資支付後給予補償,因此在申請仲裁和提起訴訟時應寫明雙倍工資的差額。

    一般來說,在補償雙倍工資時,您還可以申請遣散費、加班費和補償金以及社會保險。

    雙薪補償以實際工資為依據時,實際工資包括提成、獎金等,不能稱為最低工資。 我國很多地方的仲裁機構在作出仲裁裁決時,經常會誤提最低工資,這是不對的,有的勞動部門變相保護企業利益,所以在上法庭提起訴訟時被糾正。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雙倍工資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兩倍;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以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無限期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雙倍工資的支付期一般不超過11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通知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月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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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3-24

沒錯。 如果您已經支付了份額,您只能要求雙倍工資之間的差額。 >>>More

8個回答2024-03-24

如果員工請事假,用人單位可以在事假期間不支付員工工資,但用人單位扣除員工工資雙倍是違法的,用人單位無故扣減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More

11個回答2024-03-24

還行。 《勞動合同法》規定,自2008年2月1日起,不簽訂合同的,給予雙倍工資。 您可以在企業經營地的勞動仲裁處申請仲裁。

10個回答2024-03-24

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仍需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文的初衷是鼓勵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籤或者不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人進行處罰。 追溯簽字並不能抹去乙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實。 >>>More

11個回答2024-03-24

員工根據他們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獲得不同百分比的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