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同到期作為續約的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5-27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申請 11 個月的雙倍工資並償還該期間的社會保障金。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民事合同是自願的,不違反法律法規就足夠了。 1、關於解除勞動關係的問題:

    如果雇主解雇您,有幾個因素,例如雇主是否應該給您經濟補償以及應該支付多少經濟補償:

    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簽訂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給予你乙個半月的經濟補償;

    如你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故終止你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給予你三個月的經濟補償。

    如果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1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給予你12個半月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而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給予你14個月的經濟補償。 2、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直至勞動關係終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解釋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的問題。

    合同到期後如何續簽

    1、勞動合同期滿續簽的,雙方可以另行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簽訂《勞動合同續簽協議》,不能以單方通知函代替。

    2、如果公司和員工個人在期限屆滿時均未提出續簽勞動合同,但員工個人仍在單位工作,公司不僅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而且存在一年後與員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風險, 並支付雙倍的解雇補償金。

    如果合同到期且未續簽,則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

    合同期滿,通俗地說,就是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況。 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約定的,因此在合同期滿時解除雙方勞動關係是雙方意志的體現,符合雙方的意願。 即使當事人後來改變意圖並悔改,也不能在當時改變協議,這是合同存在的基礎。

    由於雙方約定勞動合同期滿解除,且雙方均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解除內容,遵循勞動合同約定也是不設立經濟補償的最根本原因。

    此外,雙方商定了僱傭合同的終止日期,表明雙方都知道合同何時終止,因此這是意料之中的。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根據這種情況在勞動合同解除後自行準備,因此不存在損失問題,即使有損失,也是敗訴方的疏忽和未做好關係準備,損失應自行承擔。

    因此,從法律上講,沒有必要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雇主,在合同期滿後不續約。 當然,為了讓雙方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提前通知。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合同期滿續簽的規定如下: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簽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員工因工病、工傷,經確認已達到規定殘疾程度,要求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與其續簽合同。

    3、員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的,在續簽勞動合同時要求續簽無期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與其續簽無限期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願續簽合同,但未辦理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簽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

    5、企業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時,無論期限如何,均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勞動合同標的物具體。 一方是勞動者,即中國人、外國人和有勞動權利和勞動行為的無國籍人; 另一方為用人單位,即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其他有使用勞動權利和能力的用人單位。 雙方在實現勞動的過程中,存在著支配與統治、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義務的統一性、對應性。 沒有只享有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人,也沒有只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人。 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的客體是單一的,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承諾、補償、雙重合同的特點。 當勞動者和雇主就僱傭合同的條款和條件達成協議時,僱傭合同成立。 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從事的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不得無償使用勞動。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者的物質利益。 勞動合同必須有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相關的福利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質利益。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 把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情況,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月工資的兩倍,無限期支付。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合同期滿續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決定續約的,需依法協商達成協議,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主動決定不續簽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雇員自願決定不續簽簽證,雇主無需向雇員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勞動者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支付給勞動者遣散費。耳長於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猜猜凱。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合同到期後是否可以自動續約,視情況而定。 當事人約定合同自動續約及續約條件的,可在條件滿足時或合同期滿後自動續簽合同,可按照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辦理。

    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立場緩解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407條。

    合同內容由雙方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和位址;

    b) 標的物;iii) 數量;

    iv) 質量;5)價格或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法;

    7)違約責任;

    8)爭議解決方式。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關於合同期滿的續簽,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有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執行。 當事人不同意的,合同雙方可以在合同期滿前一段合理期限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續簽合同。 如果對方願意續約,雙方可以繼續合同; 如果一方不同意續約,合同將在同一期限屆滿時終止。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關於報批等義務履行的條款的效力和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辦理審批等手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和行政法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等情形應當辦理合同核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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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回答2024-05-27

公司合同到期無法續約,看來沒有補償了。。

8個回答2024-05-27

你好! 您應該根據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獲得遣散費。 >>>More

18個回答2024-05-27

合同期滿後,你和房東不再受合同約束,所以房東可以要求加租,這可以由租客和房東商量後決定,如果租客不接受,只能搬出去,因為沒有明文規定加租, 所以決定權在房東手中。

6個回答2024-05-27

根據現行規定,沒有賠償。

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或者續簽勞動合同,並協商辦理解除或者續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More

20個回答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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