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隱瞞心臟病並猝死的個人的死亡負有何責任?

發布 健康 2024-05-24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或者工作中突發心臟病死亡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的,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實行無過失責任保險,員工隱瞞心臟病不影響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扶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按上一年度統籌區內職工6個月平均月工資發放。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不能工作並供養因公死亡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 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3.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標準按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繳納。

    贍養親屬的具體範圍,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贍養因公死亡職工親屬贍養範圍的規定》確定。

    用人單位不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全部費用。

    個人工資是指工傷雇員在工作中因意外或職業病而受傷前12個月內支付的平均月薪。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年度全區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不能工作並供養因公死亡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 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親屬的具體贍養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雇員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規定的養恤金。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是因工病死亡,則視為與工作有關的死亡! 但是,此類死亡不包括在評估指標中。

    該單位負責賠償和善後處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上次回覆有誤,所以我再改正一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因此,工傷猝死被認為是工傷。 至於隱瞞重大疾病,只能說是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但若是死了,就不能查處。 對工傷負有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該單位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員工在工作中因心臟病發作死亡屬於工傷,如果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後48小時內死亡無效,則視為受傷員工因公死亡,其近親屬可領取喪葬補貼, 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和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可以算作工傷。

    2、已經離職的,即使是公司提供的宿舍,心源性猝死也不能認定為工傷,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非工傷死亡的各種福利。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死亡發生在工廠內,可以認為是工傷,但如果死亡發生在家休息期間,則不屬於工傷。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在工作時間內因突發疾病死亡,或突發疾病後48小時內死亡,可視為工傷。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程度後,作為確認賠償的依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二是索賠的主要範圍包括工傷醫療、一次性傷殘津貼、住院膳食補貼、輔助器具、就醫期間原工資福利、生活護理費等。

    三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4條、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的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祝福!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不是工傷,工廠不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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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5-24

這一點確實是工傷,因為確實是為公司工作,所獲得的福利也屬於公司,所以這是工傷,公司死亡後應該賠償。

9個回答2024-05-24

工廠不承擔責任,但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必須按照廣東省勞動廳印發的《廣東省企業職工死亡撫卹金待遇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員工(含退休人員)因疾病或非工傷死亡的, 應當發放喪葬補助金、贍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贍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金)和一次性撫卹金。喪葬津貼標準: >>>More

7個回答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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