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期未滿,我因工作調整而辭職可以得到補償嗎?

發布 社會 2024-05-04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您的情況屬於第四十條第三款:(三)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仍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因此,如果您申請仲裁,除了到期部分外,您仍然可以要求企業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並支付一年零乙個月的遣散費,一年半年以下的遣散費,半年以下的半個月。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是人們辭職的變相方式,他們可以通過向勞動局上訴來獲得賠償;

    在那之前,你不能辭職,否則事情會很麻煩,你也不會費心去要求這個小小的補償。

    如果人多了,事情就容易辦了,咱們一起去索拉吧。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原始合同中是否有關於在公司擔任什麼職位的約定?

    如果有,則有相對確鑿的證據起訴該公司。

    如果不是,說明合同不規範,公司也有一定的責任。

    因此,您需要找到反映您工作的證據。

    然後與公司協商辭職。

    既然涉及的人很多,那就和公司商量一下吧。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智財權有關事項。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支付報酬。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另有規定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Lyda.com:

    如果雇主在法律上有過錯,如果雇員自願辭職,他有權獲得遣散費。

    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可以通過三種形式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經用人單位同意協商解除合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不經用人單位同意,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期限屆滿時結清工資並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在法律上有過錯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工人受上述段落的約束。

    第1項和第2項規定終止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 按照第三款規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每年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和遣散費。 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繳納,不足半年的,按半年繳納。

    如果勞動者違反上述規定解除合同,屬於違規解除合同,不僅不予賠償,而且應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被解雇如何補償公司,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員工因過錯被解雇,則沒有經濟補償。 因病、工傷被解雇的,按照工作年限給予遣散費。 如果公司沒有理由單方面解雇,則屬於違法解雇,必須支付雙倍賠償。

    1、未滿合同期的員工被解雇如何補償?

    有必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合法,是否有必要支付遣散費。 如果勞動者在法律上有過錯,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遣散費。

    如有法定情形,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支付遣散費。 根據第四十條規定解雇的,用人單位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的工資。

    用人單位按照上述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視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給予賠償。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長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費率支付補償金。

    2、員工被非法解雇後如何保障其權益?

    1.談判。 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協商達成新的協議,或者有過錯的一方可以糾正錯誤,消除糾紛。

    2. 調解。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申請應當自知悉或者應當知悉之日起30日內提出。

    3. 仲裁。 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要程式。 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勞動爭議範圍包括:因解雇、解雇、解雇員工、員工辭職、自願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因國家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法規執行而產生的糾紛; 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4. 訴訟。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不會受理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

    綜上所述,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有時公司會解雇員工,勞動法也賦予公司解雇的權利,當然要有正當理由。 開除補償分為幾種情況,如果公司非法開除,需要給予雙倍的經濟補償,如果沒有提前通知,將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通過與員工溝通終止合同,將根據受僱年限支付補償金。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在今天的新時代,相信很多人已經開始進入職場了。 但是在進入職場時,很多人都和老闆簽訂了合同。 其實在入職前簽合同是很重要的,不僅寫著老闆和員工之間的協議,還有相關事項,可以借鑑。

    然而,有些老闆在員工的截止日期到期前擅自解雇員工,讓很多員工感到非常憤怒。 那麼,如果撤資的合同期尚未到期,該如何補償呢? <>

    1、適當的補償有的老闆為了獲得更多的福利,如果發現公司沒有業務,就會立即裁員。 事實上,員工在入職前都會與老闆簽訂相關合同,如果合同期限未達到老闆擅自裁員,員工也將獲得補償。 一般來說,他們會用工資的10%來補償自己,這也是對員工勞動的一種不尊重。

    二、違約金也要嚴格按照合同執行,有的合同已經寫好了,違約金是多少。 因此,如果老闆提前解雇了員工,也就是他違反了自己簽訂的合同,那麼他就要按照違約金來支付。 因此,我們必須注意誠實,不要擅自破壞這種誠意。

    畢竟,人們在家外做生意,依靠誠信。 如果老闆不能對員工誠實,那麼他怎麼能在生意上誠實呢? <>

    3、善待員工有些員工的生活條件確實很差,老闆也要嚴格按照合同執行,不能因為公司的利益而忽視他人的利益。 老闆在職期間要善待員工,不要以為自己是老闆,對員工說話傲慢。 既然到了公司,我們就是乙個大家庭,沒有高低之分。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太好了,首先,這不該,太好了,好了,我們總是要陪著他們,這種人乙個接乙個地陪著我們比較常見,當然,你們也可以協商溝通。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一般來說,80%和9%都會得到賠償,因為對方畢竟違約了,而且對方在合同結束前就提出了這樣的要求,所以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你想要賠償,你可以去相關機構說明情況,並要求他們賠償你。 而且操作起來非常方便,所以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根據你的工作年限,公司會額外支付你幾個月的工資,作為一年不工作的補償。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一般來說,60%到80%都會得到賠償,因為畢竟是對方做了事情,對方違約了,所以這個時候,他們會給自己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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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月工資的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