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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的,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276條之1規定:以轉移財產、逃跑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有支付能力但未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經有關部門責令仍未支付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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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請,但未必成功,訴訟期已經過了乙個月。 你還需要乙個勞工總統,勞資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一年。 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申請兩個月的社會保險。
可以申請社會保險、雙薪、加班費,並根據個人情況申請。
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要求集體訴訟費,並且有足夠的證據應予支援。
有勞動部門根據勞動法進行處罰,這取決於勞動監察部門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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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支付拖欠工資和延遲支付工資的補償金,在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可以要求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 2、延遲簽訂勞動合同期間支付雙倍工資,不超過11個月。 3、加班期間可以要求加班工資。
4、勞動局根據調查的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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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拖欠工資,先和老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 您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您對仲裁裁決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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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遵守勞動法,工人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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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過司法方面找到更多關於它的資訊,因為目前還不是很清楚這部分沒有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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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部門安全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你應該去你所在城市的勞動局對你的公司提出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立案並留下你的基本資訊。 然後去你的公司調查,發現事情是真的,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勞動法,如果遇到拒絕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執行。
拖欠工資是乙個常見問題,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向勞動行政部門(通常為勞動管理檢查大隊)報告。
2).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為200-300元,如果勝訴,公司將承擔全部費用。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根據國家規定,在發生仲裁或訴訟時,您可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報酬,並支付相當於工資和報酬25%的額外經濟補償。 (有關具體的法律依據,請參閱參考部分)。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本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不支付工資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30條第1款風險影響:
1.員工可以終止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減、拖欠職工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
(三)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動合同終止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可以看出,如果雇員無故拖欠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支付拖欠的工資、補償金(拖欠工資的25%),必要時還支付賠償金(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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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情況,記得提供勞動合同! 但乙個後果是,該公司可能無法再留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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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公司協商,如果能達成共識,就可以按照談判結果進行。 如果您不希望公司分期付款,您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但前提是公司必須付錢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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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社會保障由國家代表雇員購買。
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扣減或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
您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檢查辦公室投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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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仲裁的,用人單位不得簽訂勞動合同,要求賠償工資的2倍。 以後不要相信口頭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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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支付雙倍工資,工資證明可以是個人證明或其他書面證明,但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應到市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監察大隊受理,留下投訴人的相關資料,再聯絡被投訴公司調查了解,如果情況屬實, 勞動監察大隊會出面調解,要求被投訴公司限期改正其違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如公司拒不執行,勞動監察大隊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對該單位進行處罰。拖欠工資是員工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的常見問題: >>>More
您需要書面書面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以任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但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辦理: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並在15日內完成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