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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於被徵用地的土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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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占用耕地補償:旱地每畝補償平均1萬元。
稻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占用基本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櫻花平均每畝補償1萬元。 平均每畝稻田補償1萬元。 菜地平均每畝補償1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條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國家實行耕地占用補償制度。 經批准占用非農建設的耕地,占用耕地單位應當按照“占用多少、開墾多少”的原則,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等的耕地; 沒有開墾條件或者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項資金用於新開墾。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應當制定耕地復墾計畫,督促占用耕地的單位按計畫復墾耕地,或者按計畫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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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年均產值的6-10倍。 土地徵用的安置補貼,按照待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人數,按擬徵用耕地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數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需要徵用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群眾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徵地預告,並對擬徵用土地現狀進行調查,並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被執行。徵地預告應當包括徵用範圍、徵用目的、開展土地狀況調查的安排。
徵地預告應當在擬徵地的鄉(鎮)和村、村民團體範圍內,以有利於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預告時間不得少於10個工作日。 自徵地預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用範圍內搶購、興建; 違反規定搶購、興建的,對搶購、興建部分,不予賠償。 對當前土地狀況的調查,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型別和面積,以及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苗木的權屬、型別和數量。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被徵用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究判斷,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範措施和處置方案。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益攸關方應當參加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評估結果應當作為申請徵地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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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國家徵用農村耕地的補償標準主要以耕地年產值計算。 包括土地補償、苗木和附件補償、安置補貼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用、徵收土地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式批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公布和組織。
縣級以上地方居民申請徵地的,應當對被徵地現狀進行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公布徵用範圍、土地現狀、徵用目的、補償標準等。 徵地不限30日以鄉(鎮)和村、村民團體為限的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聽取徵地農村集體經濟和野外旅遊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等利益攸關方的意見。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多認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組織聽證,並按照法律法規和聽證的規定修改方案。
被徵用土地的各權利人、使用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憑不動產權屬證明登記補償金。 縣級以上地方人員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核算落實相關費用,確保全額到位,與擬徵用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個別案件確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居民可申請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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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7條的規定,徵地補償有三大領域,即:土地補償、移民安置補貼和苗木補償。
2)這三項費用的分配:安置補貼和苗木費直接支付給被徵用土地,土地補償費支付給村集體。
3)但是,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不歸集體所有,被徵地人根本得不到:土地補償費由村集體統一分配,具體分配必須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但在分配時,或所有村型畝居民均有權平分, 然後村里將土地分配給被徵地人;或者多分配給土地徵用人作為補償,未被徵用的村民對被徵用的土地的補償較少或沒有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國家徵用建設用地時,建設單位應當繳納土地補償、苗木附著物補償、移民安置補貼,標準如下:
1、土地補償費 1徵收耕地、菜地,按照國家規定的**政策,按徵收前三年土地年平均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
2.徵用魚塘、蓮藕池、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徵收木柴、潮汐地、水庫、蘆葦池等有收入的非耕地,按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宅基地的徵用,按照相鄰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房屋被建設單位徵用改建的,原宅基地不予補償;
5.徵用無利可圖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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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占用耕地的,占用或者占用集體土地的,必須繳納相關補償費。 對此,國家對耕地占用補償辦法做出了相關對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有關地方法律法規。
2.耕地補償標準。
1、每畝旱地平均補償10000元。
2、稻田平均補償9萬元/畝。
3、菜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3.占用基本耕地的補償標準。
1、每畝旱地平均補償10000元。
2、平均每畝水田補償10000元。
3、平均每畝菜地補償10000元。
4、按照規定,對賠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協調; 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作出裁定。
5、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苗木補償費歸地上附著、苗木所有者所有。 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進行監督檢查。
六、未經批准或者以騙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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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土地補償金、苗木補償金和附著補償金。 徵用農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移民安置補貼標準,由各省、自建仿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和公布各區綜合地價確定。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對徵用土地應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以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長期生計。 依法足額及時徵用土地,繳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貼金,以及農村村民房屋、地上其他附著物、樹苗等補償費,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徵用土地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長期生計。
依法足額及時徵用土地,繳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貼金,以及農村村民房屋、地上其他附著物、樹苗等補償費,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業用地的土地補償補償和安置補貼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和公布區綜合地價確定。 區域綜合地價的制定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有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調整一次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用農業用地、地上附著物、苗木以外的土地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對村民居住地,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改善居住條件的原則,尊重村民的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設、提供安置住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對因徵用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費用進行補償, 從而保障農村村民的居住權和住房財產的合法權益。
第六節 減刑。
第七十八條 【適用條件和限額】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認真遵守監獄規律,接受教育改造,真正悔改改過,或者有立功的,可以減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給予減刑: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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