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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家公司簽了三方協議,但後來我發現有一門科目我沒有通過,所以我不得不在今年完成課程。 (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明年可以還)。
其實我現在並不是真的想去這家公司,但是我從同學那裡聽說我不符合條件,所以我沒有選擇去不去的權利(因為解約費是2萬元,太高了,所以不可能解約), 公司可以選擇是否打破我。
第二,現在公司說我應該先報到,但因為我沒有用專案來做,公司說我請了兩個月的假,讓我回家。 但我覺得公司是惡意拖延,讓我兩個月後試一試,現在也不會和我籤什麼,所以我手裡有三方協議和僱傭合同。 這樣一來,他就可以在5個月後突然通知我“你不需要”,而我在這5個月裡就找不到其他工作了,因為我先和他們簽約了。
我想問問公司有沒有權利拿三方協議,但不讓我走,有專案的時候再叫我過來,比如臨時工,或者在我走之前解雇我,這段時間我可以浪費時間。 當我籤勞動合同時,我必須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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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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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述形式,可以解決戶籍、檔案、 保險,以及應屆畢業生的公積金。雇主將在正式接受後終止。 1、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不同。
三方就業協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統一印製,主要是為了明確三方的情況和要求。 三方就業的認定依據國家對高校畢業生的法律法規。 有效期為從在該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畢業生向雇主報到之日止。
2、勞動合同在畢業註冊後簽訂,勞動協議為三方合同。 它涉及三個方面:學校、雇主、學生等,它們相互關聯但又相互獨立。 僱傭合同是雙方的活動。
它包括雇員和雇主的權利和義務。 3、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為在校生。 但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是工人向搬家公司表示祝賀的身份。
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勞動合同的效力即告失效。勞動合同內容與三方協議附件有矛盾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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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是畢業生、雇主和學校在雇用畢業生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達。
本協議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滿足協議約定的生效條件後生效。 簡單來說,你已經和用人單位簽訂了三方協議,用人單位和學校已經蓋章了,你把學校的影印件交給了學校,說明你的三方協議已經生效。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並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全國畢業生登記證》被用人單位正式接受後終止。
僱傭協議與三方協議。
無論你畢業的專業是什麼,掌握了《勞動法》中的相關權利義務、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散的規定,不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及時改正,還可以防患於未然。
為全面貫徹教育部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了本協會。
討論。 聘用協議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普通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正式建立勞資關係之前,通過雙向選拔,在規定期限內,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的書面協議。為畢業生編制就業計畫和就業安置程式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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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校、用人單位、畢業生簽字後生效。
1、畢業生在簽訂三方協議的過程中,應注意用人單位約定的權利義務,特別是違約責任約定。
2、三方協議是《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三方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義務的書面體現,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3、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全國畢業生登記證》被用人單位正式接受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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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定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滿足協定約定的生效條件後生效。 簡單來說,你已經和雇主簽訂了三方協議,雇主和學校已經蓋章了,你也把學校的皇室短缺交給了學校,這意味著你的三方協議已經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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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方協議主要針對學生、單位和學校,當三方簽字並單位蓋章確認後,三方協議生效,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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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簡稱《三方畢業生就業協議》。 三方協議是畢業生、雇主和學校在雇用畢業生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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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的,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畢業生向雇主報告結束的期間。 對此,三方協議在畢業後仍然有效,但一般情況下,畢業後向用人單位報告,並簽訂勞動合同並附有畢業證書,三方協議自然會失效。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正式收到畢業生數字登記(附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全國畢業生登記證》)和用人單位正式受理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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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協議只有在三方同意簽字後方可生效,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述形式,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憑《普通高校畢業生全國就業登記證》或《全國畢業生登記證》)並由用人單位正式接受後終止。
簽署三方協議時要注意細節:
一是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有效印章名稱一致,否則協議無效; 填寫專業名稱時,應與學校教務處專業名稱一致,不得縮寫。
其次,外資企業、合資企業、民營企業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限長短,試用期從1個月到3個月不等,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 國家機關挖地基蘆葦、評判大學、科研院所一般採用試用期,一般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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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如果畢業生違約,他或她必須與原雇主協商,將協議退回並換成新協議。
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後,三方協議終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約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試用期、服務期、工資等福利等,合同簽訂後,雙方正式確定勞動關係。
發生三方協議糾紛,可參照《勞動合同法》關於雙方試用期內權利義務的規定精神辦理。 試用期之所以被稱為試用期,是因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在這段時間內檢查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有相對自由的方式解除合同。
1. 第三方協議簽訂後,我可以不去嗎?
如果你籤了三方協議,你不能去,但你會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述形式,可以解決戶籍、檔案、保險、 以及應屆畢業生的公積金。
1、三方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達形式,以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2、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受後,協議終止。
3、因此,三方協議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訂的就業意向書,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 _
如果員工到已簽訂三方協議的單位報到,簽訂勞動合同後辭職,員工有權選擇自己的工作,如果用人單位不回覆,乙個月後將被視為有效,然後被聘用到他想去的單位。 當然,三方協議也可以按照分配協議約定的違約金支付後終止,與其他單位的三方協議可以重新簽訂。
2. 違反第三方協議的後果是什麼?
違反合同將產生以下後果:
三方協議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不得不向權利受損的一方支付協議條款約定的違約金。 除了違約金的責任和支付外,還有關於違約畢業生處理的規定。
畢業生如遇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經用人單位同意並支付違約金後方可重新簽訂合同。 畢業生重新簽約時,必須與原簽約單位完成終止手續(附上原簽約單位的書面回信並支付違約金),然後將原協議退回招生就業辦公室,以換取新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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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三方協議需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三方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來說,三方協議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作為學校見證人簽署的意向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在畢業生向雇主報告時終止。 如果雇主違反三方協議的規定,畢業生可以在大學的幫助下追究雇主的違約責任。
可以簽署多於乙份三方協議嗎?
即使是意向協議,也不應一式多份簽署。 究其原因,故意協議中往往有條款規定,違約方不能因未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而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可能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此外,應屆畢業生應盡量在備註欄寫上公司對休假、住房補貼、戶籍、保險等的承諾。 畢業生登記後,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會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作為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
三方協議和僱傭合同有什麼區別
律師表示:第一,三方用工協議的目的是統計畢業生的就業率,而勞動合同的目的是明確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 其次,三方協議一般由教育部門統一印製,作為勞動合同的預合同存在,對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之日止的期限具有約束力。 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限制和保護; 第三,如果三方協議在補充條款中沒有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則只能視為當事人簽訂的預合同,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單位提出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
律師陳述:這種情況是非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方協議簽訂後,畢業生可以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進行談判,勞動合同是雙方協商的產物,任何一方都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對方。 如果您認為試用期條款是非法的或不可接受的,您可以在不與雇主簽訂“僱傭合同”的情況下找到另乙份工作。
你必須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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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親戚的公司能在一張紙上蓋上一張紙,一年後你就會被打分,如果沒有,當你找到工作時,你就得重新分配,也就是說,你將取消你之前的三方協議,並與你要找的工作單位重新簽字。
怎麼談這個情況,我就跟大家說說情況
情況一,你不用付錢,因為你可以直接從輔導老師那裡修改你的檔案,他控制不了你,但為了學校的聲譽,建議你讓輔導老師給對方乙個**來說明情況,如果對方同意,他不會向你索要違約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