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

發布 社會 2024-06-28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本協議不能簽署。 否則,您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如果用人單位因法律原因不能解除勞動關係,則屬於非法解除勞動關係,您可以依法要求經濟賠償。 賠償標準是遣散費的兩倍。

    此外,單位未履行提前30日通知義務的,應代交乙個月的工資。

    您可以在仲裁庭**時申請額外的請求。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公司行為是非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原單位關於勞動者被處分後是否可重新處理的答覆》老半法1994年第370號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企業解雇、撤職、辭退所引起的勞動爭議提出受理的, 在審理過程中,企業改變解雇、撤換、辭退員工或者重新處置員工的決定,員工同意自行解決的,投訴人應當申請撤訴,仲裁委員會可以按撤回處理;職工不同意的,企業應當在調解、裁決中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與原決定不同的新處理意見,仲裁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解決條例》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案件處理規則》的規定辦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由於勞動爭議必須經過仲裁程式,如果對仲裁結果有異議,可以將仲裁結果提交法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勞動法規定,公司應當在勞動者受僱乙個月後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乙個月後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從第二個月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補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第1節。

    1、如果公司不繳納社保,可以要求繳納社保。

    第。 2、如果公司沒有簽訂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而無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雙倍工資最多可申請 2 年,如果已支付工資,雇主將被要求支付差額。

    第。 3、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承擔賠償責任的,賠償標準為經濟賠償額的二倍。 如果雇員辭職,他或她可以要求雇主支付遣散費。

    第。 4、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公司也會繳納失業保險金。

    第。 5、如果公司有加班,還必須按照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和附加補償。

    第。 6、公司扣除工資的,還應全額支付工資,並支付額外補償金。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首先,應提供證據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

    所需的證據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與公司有關的其他資料;

    3)公司給職工的制度依據,最好蓋章或列印成套資料,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員工之間交流的材料,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等;

    5)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進行對話後再錄音,錄音材料中必須反映領導姓名,否則,法院將難以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您可以通過個人證人和其他已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詞來證明您在公司工作。

    7)其他可以與公司有關的資料可以作為證據。覆蓋樹林。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者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相關回答
4個回答2024-06-28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在聘用乙個月後仍未簽訂合同的,應當自勞動者勞動合同期滿乙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More

8個回答2024-06-28

你能忍受的! 但是,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要求雙倍工資。 >>>More

8個回答2024-06-28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More

8個回答2024-06-28

1、勞動爭議賠償涉及的勞動者的工資,為勞動關係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試用期內的工資。 因此,根據您表達的情況,應按照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給予補償; >>>More

5個回答2024-06-28

是的,可以隨時離開,無需提前通知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