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合同的情況下,勞動法是否仍然適用?

發布 社會 2024-06-03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管。 只要雙方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僱傭關係。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但在實踐中,一些不法企業為了逃避責任,拒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規定,即使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能夠提供證據證明雙方符合建立勞動關係的條件,並能提供進一步的證據證明其曾為用人單位工作,就意味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勞動者可以依法維權:先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1、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即成立勞動關係: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條件;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工作;

    3)工人提供的勞動是雇主業務的組成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下列檔案: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2)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其他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檔案;

    3)職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用人單位應當對第(1)、第(3)、第(4)項所述的相關檔案承擔舉證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有工作報告、考勤、考核表、工資單、公司其他員工的證人證言等證據能夠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勞動爭議發生後,應當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協調申請(名稱因地而異)。 協調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當然,只要有勞動關係,就會得到管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公司應當自員工入職之日起乙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在試用期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無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 但是,重要的是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對於雙倍工資的索賠,訴訟時效會逐月到期。 雙薪的及時性是在員工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後一年內。

    在實踐中,一年的訴訟時效是從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支付工資之日起計算的。 如果公司未按法定標準和時間支付工資或加班工資,可以迫使員工辭職,公司可以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每服務一年的補償,也可以追回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工資。 試用期內,員工可以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呈,試用期結束後,員工可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呈。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您的全部工資。 員工可以通過快遞方式向公司提交辭職申請,同時保留快遞單作為提前向公司提交辭職的證據。 即使員工自願辭職或緊急辭職,公司也應結清工作期間的所有工資,不能扣除。

    如果公司因員工提前離職而遭受損失,應賠償損失,但這種情況主要針對高階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但此類損失一般難以證明,因此企業在招聘人員時應做好相關人力準備。 法律規定,所有工資應在辭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算,但在實踐中,有退貨匯票的公司一般在下次發工資時一併支付。

    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招聘勞動者,但用人單位在孝順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應當成立《關於建立勞動關係的通知》第一條的規定: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條件;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工作;3)工人提供的勞動是雇主業務的組成部分。《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下列檔案: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2)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其他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檔案;4)考勤記錄;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不簽訂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施行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自合同未簽訂之日起乙個月內,給予工資兩倍的補償, 最長 11 個月,並重新簽訂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報酬不明確 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工人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二倍的月工資。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建立後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一年以上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的,視為雙方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限期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二倍的月工資。

    第十四條 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簽訂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未續簽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的。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首先,員工必須在工作乙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從第二個月(最多11個月)開始計算雙倍工資,如果一年內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視為無限期勞動合同。 其次,用人單位有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社會保險從入職第乙個月開始繳納。 雇主可能需要補足,但雇員需要支付自己承擔的部分。

    最後,即使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也可以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 祝你今天開心。

    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1條. 用人單位招聘的勞動者沒有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應當建立勞動關係;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條件;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工作;

    3)工人提供的勞動是雇主業務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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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僅應當足額支付工資,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遣散費的計算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執行,補償金的計算期限從受僱之日起計算。 2、用人單位未與您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受僱之日起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但不足一年的,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支付兩倍的工資。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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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一般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約定一方當事人應當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保證金,作為債權人權利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應當將定金抵銷或者收回。 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兩次退還定金。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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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的,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書,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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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