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與公司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2.它在外籍人士培訓協議中有所規定。
-
違約金只能在兩種情況下約定。
1、有專項培訓;
2、保密協議;
在其他情況下,該協議無效。
品商律師事務所,劉律師。
-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智財權有關事項。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支付報酬。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對用人單位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區、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生產、銷售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單位有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或者自己創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間, 不得超過兩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另有規定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金,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單位與員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可以約定違約金。 但是,違約金條款的適用也存在限制,如違約金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屆滿的部分分攤的培訓費。 除上述兩種情形外,其他情形中,不得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違反本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條款的違約金責任,協議無效。
1、勞動合同的條款是什麼?
1.勞動合同應盡可能詳細地規定雙方的義務。 規定雙方義務的好處是保證雙方嚴格按照合同履行職責,防止違約; 它還在於,當一方違反合同時,可以有明確的懲罰依據。
對於企業來說,在勞動合同中,要明確員工的崗位和具體職責,明確對崗位的具體要求。 這樣一來,處理違反職責的員工就有了明確的依據。
2.最好在勞動合同中規定明確可行的違約責任和處罰。 規定違約責任和處罰不僅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而且可以成為今後採取相應措施的有力依據,無需在法庭上依賴法官對違約責任問題的自由裁量權,從而為保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保障。
至於違約責任,主要是指違約責任,企業和職工在各種違約情形下可以約定具體的賠償金額; 對違紀員工的處罰可以是警告、記過、扣工資、解雇等。 對於員工違紀行為的處罰,不能在勞動合同中規定得太詳細,可以援引企業規章的規定。
3.最好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或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是指勞動合同中規定的,一旦出現某些原因,勞動合同即告終止,當事人不再受勞動合同的約束; 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勞動合同約定,如果勞動者有某些行為,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遣散費或賠償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勞動合同中也規定了終止僱傭合同需要遣散費的法定情形,不需要遣散費。 規定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的好處是,一旦約定的情況出現,企業就不能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履行勞動合同。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的具體期限,只是認為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宜過長。
-
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的律師提供以下答案:
1)是否要支付解除合同的賠償金,首先取決於你是否同意承擔違約責任。《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違約責任只有在約定服務期限或競業限制條款的情況下才能約定。 既然您已經約定了服務期限,就違約責任達成一致是合法的,但要看違約金的金額是否合法;
2)公司只有經過培訓後才能約定服務期限,如果沒有培訓,服務期限不能憑空約定。所以,公司給你錢去上學,是一種培訓費,可以算是培訓費。 即公司支付的人民幣屬於培訓費,你實習期間的工資不能算是培訓費,公司說培訓費是5w,必須有相應的發票或證據來證明,如果不能確認,就不能算是培訓費;
3)那你現在終止合同,你只需要向你支付培訓費和約定的服務期限,按年平均計算,一年應該是多少,如果你沒有履行服務期限,公司應該補償相應的培訓費用;例如,如果公司向你支付人民幣,服務期為6年,而你已經工作了一年,那麼你還有5年的服務沒有履行,你只需要補償這5年的相應培訓費用,你應該賠償公司的培訓費和違約金;
4)關於回歸的問題,上面的哥哥已經跟你解釋過了,我就不多說了。
-
1.合同中只有兩種情形可以約定違約金,一種是培訓服務期,另一種是競業限制條款。 您的合同屬於第一項。
2.但是,當涉及到培訓費用時,公司必須提供培訓計畫的發票,您的工資費用不能算作培訓費用。 也就是說,對於5w的培訓費,公司必須開具發票,證明您確實接受了培訓,並且公司已經支付了培訓費用。
公司送你出國留學,或者公司找國內培訓機構讓你參加外語或技術培訓是很常見的。
3.您必須補償佣金。 因為佣金培訓費屬於定向佣金培訓,所以公司幫你補貼部分費用。
4.逐年遞減的意思是5w除以6年,每年是,如果你工作一年,你辭職需要補償,如果你工作兩年,你辭職需要補償。 但是,由於培訓費公司無法開具發票,因此該條款無效。
以後不要簽訂服務合同。
5.如果您現在辭職,您只需要支付佣金。 13,000除以6年,每年是,你已經工作了1年零7個月,你需要補償近似。
-
如看不懂《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建議委託律師辦理。
-
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才能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1、違約金可以在培訓服務期限約定中約定; 2、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
-
如有不合理之處,您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需要,您可以進行交流。
-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將檔案交給您。 如因未發貨而造成損失,您應承擔賠償責任。
現實生活與法律之間存在衝突,就像你的這種情況一樣。 以上是依法可以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保護權利也有成本(時間成本、經濟成本)。 所以法律不是萬能的。
仲裁和訴訟需要時間,以北京為例,有些仲裁從申請到提交需要等待6個月。 但是,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仲裁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0日內未結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 如果您帶著勞動仲裁給您的立案通知去法院立案,一般都會被受理。
但是,這也需要時間,簡易程式一般為3個月,因為勞動爭議案件一般比較簡單,所以法院會先適用簡易程式進行審判,但如果法官手裡有更多的案件,審判時限臨近,他會把案件轉入一般程式, 普通程式一般為6個月。(均自申請之日起計算)。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員工有辭職的權利,根據相關檔案,企業無權受到經濟處罰,所以根據你提到的情況,你只需要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不能要求經濟補償, 並且您不需要承擔違約金。 >>>More
律師江 華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有關勞動合同的問題。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和勞動部《違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老步發〔1994〕481號)第五條 >>>More
《合同法》中對損失賠償有具體規定,即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等於違約造成的損失; 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該預見到的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乙方未償還欠款的,足以確定甲方實際遭受的損失。
對我來說,你所說的僱傭合同是指僱傭協議。 但是,學校統計學生就業的依據並不是實際意義上的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