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隨時終止

發布 社會 2024-06-14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留勞動者的居住證等證件,或者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件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勞動者限期遣返勞動者,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勞動者,並處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因此,酒店不允許客人支付押金。

    2、確定申請表不能代替勞動合同。

    3、廢除《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在工作期間,員工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雇主辭職,如果趕時間,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如果不能在雇主工作,可以請假。 比如今天是2月20日,你可以通知雇主在3月18日辭職,但是由於事情的緊急性,你可以請假到3月18日,最好不要在這之前辦理辭職手續,否則對你很不利。

    一般來說,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建議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並帶上能證明自己是用人單位雇員的證據。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首先要知道,用人單位不能要求你交定金,如果起訴勞動部門,公司會被罰款500-2000元;

    那麼,申請表當然不能算是勞動合同,你已經工作了1年,公司還沒有和你簽訂合同,也算是和你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工作第2-12個月的工資也可以收取兩次,但是這樣跟酒店談判比較麻煩, 如果想快速解決,只需向酒店說要回當月的押金和工資工作日數,就算了,以上就是和公司談判的籌碼。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對於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答案如下:

    還行。 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

    2.沒有辦法按時足額支付工人的工資。

    3.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勞動者的危險,違背勞動者的真實意圖,使勞動者訂立、變更勞動合同。

    6.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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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6-14

是的,可以隨時離開,無需提前通知雇主。

4個回答2024-06-14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在聘用乙個月後仍未簽訂合同的,應當自勞動者勞動合同期滿乙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More

11個回答2024-06-14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北京市勞動合同條例》): >>>More

6個回答2024-06-14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辭職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等。 >>>More

22個回答2024-06-14

您需要至少提前乙個月提出正式的書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