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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看《勞動合同法》和舊《勞動法》,以及各省市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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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區別:
《勞動法》於93年頒布,旨在促進勞動合同制度和確定工人的權利,其中有促進就業、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和假期、工資、勞動健康和安全、女工和未成年人保護、福利保險和勞動爭議等章節。 這是勞動法的基本法。
2007年頒布的《勞動合同法》是為了解決市場經濟下因勞動關係不同、複雜的勞動關係而引發的眾多勞動爭議,重點是規範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解除。
《勞動法》篇幅龐大、內容全面,《勞動合同法》是專業化、規範化的勞動合同,兩者都有效,但後者優於前者。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護員工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勞動法是規範勞動關係和與勞動關係密切相關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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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補好社會保險,其次用人單位解雇你,你要支付經濟補償。 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先付錢,如果用人單位不付錢,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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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從入職之初即可要求雙倍工資;
2、未繳納五險一金的,需補足。
3、公司可按書面規章制度對礦工處以一天的處罰, 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或書面規章制度,公司將單方面解雇您以終止(勞動合同)關係,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但應給予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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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總額是工資的2倍,是原來的2000,現在是4000。
你的第二個問題本身是有問題的。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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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工資是原來的兩倍,即4000元。
2.不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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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經濟補償取決於雙方具體談判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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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簽訂勞動合同不收取押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其次,勞動合同應由雙方持有。 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其中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勞動合同的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3、民事證明的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所以項胡說你違反了合同,那他就要拿出證據。 如果他沒有證據,那麼他就要承擔未能證明的證據。
所以,你要先看起訴書,看看對方的訴因。 讓我們從長遠來看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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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主要區別如下:
《勞動法》是規範勞動關係和其他與勞動關係密切相關的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勞動合同法》是《勞動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關於勞動合同的章節進行了重新規範。
除《勞動合同法》外,《勞動法》還包括《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
就兩者的關係而言,《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屬於普通法和特別法的關係。
估計你已經被列入解雇名單,試用期內不會有解雇補償。 現在的問題是你籤的合同有多長,不管是試用合同還是正式合同,如果只是3個月的試用合同,那就沒辦法了。 正式合同中會有補償。 >>>More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而制定的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