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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跌倒的具體情況和原因。 工傷的一般判定可基於: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下班前或下班後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分析,或與您的合作夥伴的法律專家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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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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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能,你能責怪地球沒有重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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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等事故,不負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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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中,您不負有主要責任的,應認定為工傷。 由此可見,“途中跌倒”只有在機動車事故中受傷,才能被定義為工傷。
如在上班途中滑倒或再次跌倒受傷,不屬於上述規定的範圍,因此不能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的暴力等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或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二)項情形之一的,常裕輝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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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跌倒不被視為工傷,雇主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職業肢體傷害職業倦怠保險條例》,上班途中遭受的傷害只有兩種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或視為工傷,即:“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造成的傷害,其不負主要責任”, 以及“在緊急救援、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的傷害”。
用人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在上班途中摔倒,非因工作受傷的,醫療費用按照醫療保險的規定辦理,用人單位在停工期間和法定醫療期間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病假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4)患有職業病;(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受傷,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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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如在上班途中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受傷,應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因執行工作職責而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暴力或其他事故造成的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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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跌倒是否被視為工傷,取決於具體情況。 《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 上班途中發生的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必須有兩大限制,一是交通事故的發生,二是被認定的人不負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三)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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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墜落傷害是由於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的事故,不是本人在上班途中的主要責任,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因執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內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的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受傷。 [“上下班通勤”是指在住所和工作區域之間的必要時間內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 探親訪友時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