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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協議沒有規定試用期,公司就沒有扣除工資20%的依據。 如果協議不相關,是否有口頭協議? 如果沒有相關內容,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公司退還扣除的工資的20%。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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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補償按服務年限計算,每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您的情況只能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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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協議沒有規定試用期,公司可以從解雇中扣除20%的工資嗎? 如果對試用期沒有約定,公司可以隨便處理,應該有協議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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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如果沒有協議,則由國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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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沒有這樣的任命,他通常無權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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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沒有規定試用期,公司可以扣除兩層工資進行解雇,但協議沒有規定解雇可以扣除兩層工資? 兩次扣工資是不可能的,如果你被解雇了,你就把這個人的工資全數付給他,你就解雇他,這樣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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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協議沒有規定試用期,公司可以從解雇中扣除20%的工資嗎? 如果公司解雇了這個人,則沒有扣除工資,他必須補償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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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沒有規定試用期,如果員工被解雇,公司不應扣除工資,情況可以通過投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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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沒有規定試用期,公司不能扣除兩層工資進行解雇。 勞動法對此有規定。 你不能以工人的身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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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沒有規定試用期,如果員工被解雇,公司不應扣除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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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中沒有試用期,公司不能扣除被解雇人員工資的兩倍。 沒有這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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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協議沒有規定適用,公司的解雇人不能拘留兩級公司。 沒有這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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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沒有規定試用期,員工可以從兩天工資中扣除嗎? 這個肯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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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個人在試用期內被解雇,雇主也必須支付工資,不支付工資是違法的。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依法終止或者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者工資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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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3天後開除,無論是否簽訂合同,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勞動已支付,價值已產生,應依法支付工資。解雇意味著支付工資是公司的主動。 一般來說,如果乙個正規公司解雇乙個員工,即使只有3天,工資也會結算。
但實際上,也有不發工資的人,建議這樣做:
1、事先約定5天無工資的,雙方約定達成協議。 (員工不同意就不能上班),一般口頭協議不寫進合同。 這樣,一般沒有爭議,個別案件也不排除,百分之一。
2.如果有員工手冊,一定要讓他知道有這篇文章。 事實上,建議不要把這個寫進手冊裡,因為這是不合理的。 如果可能,最好更改該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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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人事部門,辭職當日當面結算工資; 它也可以在公司的正常發薪日償還給您。
如果你在三天的試用期後被解雇,你也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經濟補償。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問問該怎麼做。
向勞動局報告情況,並向雇主報告。
因為問題是試用期,所以沒有簽字,也沒有書面的解雇檔案。
答: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同時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身要求進行考核的時期,這是雙方的雙向選擇。
然後你需要提供解雇的證據,否則投訴將無效。
問:可以錄製嗎?
他曾說過,如果三天不合適,他就不給新資本的試用期。
對方的這種約定是非法的,說什麼就沒有法律效力。
如果你問乙個問題,可以使用這個錄音來抱怨。
時機成熟時,你只需要把事實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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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滿三天被解雇,公司不發工資,屬違法行為。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用人單位辭退的,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約定,結合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如果雇主在試用期內不向雇員支付工資,則屬於違法行為。
工人可以向雇主所在的勞動監察大隊提出投訴並維護自己的權利。
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這是員工在試用期內工資的法定最低標準。 如果試用期被解職,公司也要交工資,不交是違法的,但公司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公司應按月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支付工資,不得無故扣減、拖延員工工資。 試用期內,公司可以解雇員工,但理由必須有正當性和說服力,不能隨便解雇員工,理由不充分的,員工可以到勞動仲裁中心申請仲裁。 公司根據員工的供款價值來判斷是否支付工資是不合理的。
員工不是沒有底薪的計件工資制,而是對底薪加其他薪金組成部分沒有責任,也就是說,不管有沒有貢獻值,按照底薪除以出勤天數再乘以實際出勤天數,這就是員工應該得到的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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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不合法的,也不合理的,如果你只用了乙個人三天,請人離開,你應該把結算工資結算給別人。 這不是剝削別人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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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試用期滿三天內無合同被解雇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或者行業規定,或者按照與勞動者約定的規定,以金錢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
勞動報酬按勞累支付,不繳納違法; 您可以諮詢當地仲裁機構的投訴並申請勞動仲裁。 除了申請勞動仲裁外,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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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自受僱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 只要你已經去超市上班了,那麼你從上班的第一天起就和超市建立了僱傭關係,超市不管是什麼原因離開,都應該給你發工資。
此外,即使在試用期內,您的工資也應確定為不低於同一職位工資的80%,且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除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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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規定,勞動合同應自聘用之日起簽訂,包括試用期。 如果合同沒有簽署,工人可以得到補償。
根據規定,勞動合同應自聘用之日起簽訂,包括試用期。 如果合同沒有簽署,工人可以得到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默默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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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試用期一般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初次建立勞動關係後設定的一定試用期,以增進相互了解,決定是否最終選擇對方。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部分,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的長短取決於合同期的長短。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未簽訂合同而辭職的,還可能因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被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加倍工資: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給勞動者乙個月的工資, 勞動者自願辭職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用人單位。但是,用人單位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
許多公司認為,在試用期內,他們可以隨時解雇員工。 事實上,這種看法是錯誤的,是對試用期的誤解。 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雇了員工,需要證明該員工不符合僱傭條件,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時首先向員工明確僱傭條件是什麼,然後明確說明考核依據和考核方法,並落實具體的考核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巨集觀調控。
從法律上講,理論上,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不符合要求”解雇勞動者,畢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緩衝,任何一方不滿意都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既然雇主對你不滿意,你應該找另乙個職位。
1、可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賠償; 證明:試用期合同 b 工資單或卡 c 社會保障繳款證明(在社會保障中心或線上列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