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法附則

發布 三農 2024-07-23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第五十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擁有、國家所有、農民集體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農業用地。

    第五十一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規則和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章程範本,由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共同制定。

    第五十二條 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仲裁工作費用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第五十三條 本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案件的規定》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自願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當事人不能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申請仲裁,對方當事人提起訴訟的,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延誤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土地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對立案橋不同意、調解不決或者不願調和、調解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方式有四種:調解、調解、仲裁、訴訟,A項正確。

    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應當進行仲裁。 專案 B 是正確的。

    第四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逾期未起訴的,將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不採用“終審裁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

    專案 c 不正確。

    第五十二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當事人不收取任何費用,仲裁工作費用納入財政預算,保證。 專案 d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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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蘇省鎮江市買了雛雞,公司承擔了飼料的全過程,但沒有履行合同,我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