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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不發工資,工人可以報警,但大多數情況下報警是沒有用的。 如果您拖欠工資,或者您沒有按時支付工資。 員工可以立即辭職,到勞動監察部門辦理,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依法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的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最有效的辦法是直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單位要求賠償,如果仍不支付賠償金,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在按照上述渠道要求工資的同時,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的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您支付額外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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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是付110管嗎?聽聽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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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也沒用,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向當地勞動執法和反腐敗執法監察組投訴,他們會依法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的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及時地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每畝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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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拖欠工資都是民事經濟糾紛,不屬於公安部門管轄範圍,撥打110也沒用。 有關法律法規:《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協議或者合同約定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者特定工作的勞動者,在完成勞動任務後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記錄在案。
對於拖欠工資,如果簽訂勞動合同,守住勞動合同起訴,注意保持冷靜,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1、與老闆協商解決; 2、拆解地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取回工資時。 該程式是專門為解決勞資糾紛而設計的,效果很好,不需要任何費用; 3、如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向法院或皇家法院提起訴訟; 4. 您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提出投訴,勞動監察機構將責令雇主進行更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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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給慢佟工資來打擾畢,110也沒關係。 工資糾紛應當向勞動監察大隊或人民法院提出。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警察的職責,根據規定,工資糾紛不在警察的職責範圍內,警察沒有管轄權。
第二,如果老闆不發工資,就要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和勞動監察大隊。 這兩個機構致力於處理勞輪之間的糾紛,保護工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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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不發工資,公安部門不受公安部門控制,工人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逾期未支付報酬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如對結果不滿意,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湘路鉛痕跡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主管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給勞動者。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