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可以使用作品的12種情況 5

發布 文化 2024-07-27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這個問題屬於版權中的合理使用條款。

    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但應當註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將他人發表的作品用於個人學習、研究或鑑賞;

    (三)為報道時事,不可避免地轉載或者引用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發表的作品;

    (四)已經發表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時事文章的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或者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但作者宣告不准發表的除外;

    (六)為課堂教學、學校科學研究目的,少量翻譯、複製已發表的著作,供教學、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複製圖書館館藏作品,以展示、儲存版本為目的;

    (九)免費演出未向公眾收費、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已出版作品;

    10)對在室外公共場所設定、展示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影;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出版的中文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作品,在中國境內出版發行;

    12) 將已出版的作品轉換為盲文。

    引用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但應當註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1)用於個人學習和研究。

    或欣賞或使用他人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不可避免地轉載或者引用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發表的作品;

    (四)已經發表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時事文章的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或者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但作者宣告不准發表的除外;

    (六)為課堂教學、學校科學研究目的,少量翻譯、複製已發表的著作,供教學、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複製圖書館館藏作品,以展示、儲存版本為目的;

    (九)免費演出未向公眾收費、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已出版作品;

    10)對在室外公共場所設定、展示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影;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出版的中文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作品,在中國境內出版發行;

    12) 將已出版的作品轉換為盲文。

    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限制,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訴訟的勝負取決於律師的造詣。

    不過,陳凱歌似乎已經撤訴了,打這樣的官司對他也沒有多大好處。 人們的背影是顯而易見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的著作權合理使用包括用於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等12種情形,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但應註明作者姓名或職稱和作品名稱,不得影響作品的正常使用, 不得合理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但應當註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和作品名稱,不得影響作品的正常使用, 不得合理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一)將他人發表的作品用於個人學習、研究或鑑賞;

    (三)為報道新聞,不可避免地轉載或者引用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或者其他已經發表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時事文章的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話營銷電台等,但著作權人宣告不予發表的除外;

    (六)為課堂教學、科學研究目的翻譯、改編、彙編或者小幅複製已發表作品,供教學、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複製圖書館收藏的藏品,用於展示或者儲存版本;

    (九)免費演出不向公眾收取費用、不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已出版作品;

    (十)對在公共場所設定、展示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影;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出版的以國家標準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12) 以閱讀障礙者可以理解的方式向他們提供他們出版的不匹配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適用於著作權相關權利的限制。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未經作者許可、出版權、署名權、修改權、作品完整性保護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播放權、 著作權人應當享有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攝影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等權利,不得對作品行使。其中,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版權人應當享有的複製、發行、出租、展覽、演出、放映、廣播、資訊網路傳播、攝影、改編、翻譯、彙編等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1)出版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簽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即保護作品不被歪曲或篡改的權利; (五)複製權,即以印刷、影印、拓片、錄音、錄影、翻錄、複製、數位化等方式對作品製作乙份或者多份複製品的權利; (6)發行權,即以**或贈與的形式向公眾提供作品原件或複製件的權利; (七)租賃權,即允許他人有償臨時使用音像作品或者計算機軟體的原件或者複製品的權利,但計算機軟體不是租賃主體的除外; (8)展覽權,即公開展示藝術作品或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複製品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的權利,以及以各種方式公開播放作品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裝置公開複製藝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通過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的權利,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類似方式傳播符號、聲音或者影象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資訊網路傳播權,即通過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能夠在自己選擇的時間、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拍攝權,即以拍攝音像作品的方式將作品固定在媒介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對作品進行修改、創作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5)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轉換為另一種語言的權利; (十六)彙編權,即通過選擇或者改編將作品或者作品片段組合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著作權人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允許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按照協議或者本法有關規定收取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並按照協議或者本法有關規定收取報酬。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今天的主題是法定許可和合理使用版權之間的區別。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有兩個限制,乙個是合理使用,另乙個是法定許可。 孟慶良的合理使用與法定許可的區別在於:

    根據法定許可的規定,他人使用作品無需獲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但需要支付報酬; 根據合理使用規定,他人使用作品不需要版權所有者的許可,也不需要報酬。 那麼,為什麼合理使用既不需要版權所有者的許可,也不需要版權所有者的報酬,而法定許可卻需要呢? 由於大多數合理使用案例不以營利為目的,涉及公共利益,同時不會無理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如果符合合理使用情形,則無需支付報酬。

    但是,在法定許可的情況下,雖然也涉及公共利益,但大多數符合法定許可條件的案件都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因此符合法定許可情況的人需要支付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但應註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 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不得侵犯: (一)將他人出版的作品用於個人學習、研究或者鑑賞的;(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不可避免地轉載或者引用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發表的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三條:為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計畫而編排出版的教科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可以彙編教科書中已出版作品或者短篇文學作品、**作品、單件藝術作品、攝影作品的片段, 除作者事先宣告不准使用外,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並註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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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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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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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許可使用權的型別,即作品的許可方式。 著作權許可合同必須明確規定著作權人授權被許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 例如,如果您授權翻譯人員,則應指定您有權使用翻譯的語言型別。 >>>More

6個回答2024-07-27

一般來說,作者是版權所有者,但例如,如果版權轉讓(出售、贈與、繼承),那麼此時版權所有者不一定是作者,如果是委託設計,那麼就有屬於委託人的協議,那麼委託人就是版權人,例如, 為服務作品,本單位為著作權人,作者僅享有著作權。

5個回答2024-07-27

1)使用著作權的許可不改變著作權的歸屬。通過著作權許可合同,被許可人只在約定的範圍內,以一定的方式獲得作品在一定時期內的使用權,著作權仍全部歸著作權人所有,不會導致任何權利瑕疵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