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辭職後沒有離職,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7-23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您好,建議您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失敗,可以到當地相關部門申請仲裁或投訴,最後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法律射擊法則解析:辭職不需要單位批准,不辭職也沒用。 需要辭職的職工為正式職工的,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如果試用期已到,只需提前三天通知雇主即可終止僱傭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用人單位不給辭職信和辭令的,員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舉報。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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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7-23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的情形有三種:一是勞動者提出按照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即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未經用人單位同意。 但是,雇主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二是依照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30日,也不需要經批准,用人單位還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第三,勞動者無依無根據地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僅不支付遣散費,而且按照第九十條的規定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賠償責任。 >>>More

8個回答2024-07-23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需要證明與工廠存在事實上的僱傭關係,例如工資單和證人等證據。 >>>More

8個回答2024-07-23

回去找他,你有什麼檔案要保管嗎?

7個回答2024-07-23

如果你在曠工後離職,而公司沒有給你辭職證明,你可以起訴。 >>>More

14個回答2024-07-23

有僱傭合同嗎? 如果你去勞動局告他,現在勞動法已經修改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