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是否應該在試用期內為雇員投保?

發布 社會 2024-07-10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者受僱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

    《社會保險領取繳納暫行條例》第十條:繳納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代理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金額,經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核實後,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聘用之日起,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

    對此,目前尚無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法律明確規定試用期應購買社會保險,但從法律上看,試用期職工與用人單位已經建立了僱傭關係,試用期職工傷、醫療、失業也需要保險保障。 同時,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但未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需要購買保險。 試用期內,勞動者仍具有勞動者身份,因此用人單位應在試用期內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

    具體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中,只有有僱傭合同,才有試用期,甚至在試用期內,也要從第一天起簽訂僱傭合同。 由於試用期屬於勞動合同範圍,員工享有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職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各種社會保險。

    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自受僱之日起算。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第十九條第四款 試用期應當計入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試用期也在工作期內,因此試用期內的工人應投保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試用期內,公司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未登記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法律依據和光明親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完成社會保險登記的,由本會保險代理機構核實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無職工的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兼職人員以及其他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保險登記。

    國家應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安全號碼。 個人的社會安全號碼是公民身份號碼。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它需要支付。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並要求社會保險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依法享受社會保險的個人,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

    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職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兼職員工等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個人繳納。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在員工試用期內,公司應為員工繳納保險。 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企業與員工一旦建立勞動關係,無論是在試用期還是已經轉正,單位都需要為員工繳納保險,但是在我們的生活中,確實有一些企業為了節省開支,為了節省開支, 在試用期內,在山上不給員工保險,其實這是違法操作,但工人可以要求單位補足。

    保險對我們的生活非常重要,尤其是退休後,也是一種對未來的保障,我們繳納的養老保險越多,那麼退休後領取的養老保險就越多,所以進入後,我們應該立即要求企業繳納養老保險,比如和董高國發現企業沒有及時繳納, 它應該立即與企業溝通,如果企業仍然不付款,可以找勞動部門進行仲裁,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要對公司妥協。

    為了在試用期內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很多企業還要求員工自願簽訂房款社保協議,甚至有些企業不繳納保險,以現金的形式給你打折,這是違法的,所以要了解一些勞動法知識。 這樣他們就不會被企業欺騙了,在工人入職後30天內,企業就應該給員工繳納社保,如果企業不及時給員工繳納保險,那麼這樣的企業肯定不是很好,員工也不需要在這樣的單位工作, 這也不利於他們未來的發展。

    現在經濟效益不好,有很多企業為了利潤最大化,會繼續壓榨和剝削員工,有的企業不給員工買保險,有的單位扣員工工資,當他們的權益受到損害時,當他們在工作中受到不公平待遇時,可以及時向上級勞動部門申訴, 保留相關證據,不要害怕企業要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不要小心草稿,因為此時這個員工還不是這家公司的正式員工,如果湘瀟此時給對方支付保險,對方已經過了試用期,如果你不這樣做,可能會給友盛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試用期內,公司當然要為員工繳納保險費,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不繳納,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不,因為員工現在是試用期,根本沒有轉正,而且他不是這家公司的員工,所以他不會支付保險。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要繳納保險,這樣才能留住員工,同時保障員工的權益,這對公司和員工來說都是雙向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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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職工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下列規定辦理: >>>More

10個回答2024-07-10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勞動者限期遣返勞動者,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以擔保等方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勞動者,並處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法予以處罰。

8個回答2024-07-10

如果第乙個試用期不超過法律規定的限制,可以協商延長。

4個回答2024-07-10

這是違法的,勞動關係的主體不同於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與單位簽訂合同。 勞動合同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 勞務派遣合同由勞動者與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公司將勞動者派往實際用人單位工作。 >>>More

8個回答2024-07-10

這取決於你的僱傭合同是否達成一致,例如,如果你在合同中約定這是乙個流動職位,它就不違法。 如您在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地點,而用人單位將您調離合同約定的地點以外的地方,用人單位應承擔違約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