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死了,嫂子走了,我作為阿姨,要不要接孩子?

發布 社會 2024-07-25
1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我覺得這個問題,沒有應該和不應該,只有你願意與否,其實侄子不在你的義務範圍內,你也要考慮,你要考慮,你要負責一輩子的事情,你一定要考慮。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從法律意義上講,這將是直系親屬的責任,例如祖父母或祖父母。 如果沒有,則由旁系親屬(例如阿姨)負責。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不,因為你沒有義務撫養孩子,但你可以出於同情心成為孩子的監護人,這取決於你自己的想法。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作為阿姨,她目前是孩子最親近的人之一,在責任上她沒有必要的義務撫養她,但在道德層面上,她承擔了大部分孩子。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是的,孩子只是你的親戚,你不能忽視孩子,好好照顧孩子,孩子長大後會報答你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果你現在不照顧孩子,孩子就沒有任何親戚可以照顧,作為阿姨,你應該照顧孩子。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好! 這裡的習俗是,如果叔叔或祖父去世了,一般是同輩(祖父)或子女(父親或叔叔或阿姨)去看,當然,如果他們平時走得更近,關係更好,也有孫子孫女來看,但這種情況相對罕見。 如果爺爺或父親不方便旅行,將由孫子孫女代替父親和祖父母去敬拜。

    另外,今年的情況比較特殊,不建議大型聚會。 向老人的家人問好,多安慰我,我可以在經濟上幫忙,我可以給納昌一些幫助。 僅供參考。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你好,我哥哥去世了,我嫂子帶著我的孩子再婚了,然後我嫂子帶著我的孩子來找我姑姑要孩子撫養費,這是不應該給的。

    你好,我哥哥去世了,我嫂子帶著我的孩子再婚了,然後我嫂子帶著我的孩子來找我姑姑要孩子撫養費,這是不應該給的。

    嫂子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沒有義務撫養她。 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嫂子無權要求嫂子贍養費。

    《民法典》第27條規定,父母一方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父母已故或者無監護能力的,依次由下列有監護、悔改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哥哥、姐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同意,未開放其住所的。

    因此,嫂子在世時,嫂子不是法定監護人,嫂子無權要求嫂子支付子女撫養費。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總結。 您好 從法律角度來看,姻親沒有義務支付子女撫養費。

    我哥哥死了,我嫂子帶著我的孩子再婚了,然後我嫂子帶著我的孩子來找我,問我要孩子的撫養費,我應該給嗎。

    為什麼不回覆訊息。

    您好 從法律角度來看,姻親沒有義務支付子女撫養費。

    支付子女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律義務,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

    孩子的父親去世後,孩子可以領取部分死亡撫卹金作為子女撫養費,未來不需要支付贍養費。

    我哥哥病死了,沒有財產,我沒有得到乙份,所以他只想讓我支付子女撫養費。

    您好 從法律角度來看,姻親沒有義務支付子女撫養費。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總結。 你爺爺的嫂子,也是你爺爺哥哥的妻子,也是你奶奶。 如果你的爺爺和他哥哥的家人關係很好,而且你小時候就認識這位奶奶,對她有一些感情,你可以回去送她一程。

    但是如果爺爺家和爺爺哥哥家不夠親近,而你根本不認識這位奶奶,又是忙於工作,畢竟相隔三代,家人不親自去也是情有可原的。

    你好親愛的,這個你可以根據你家人的親密程度。

    你能再詳細說明一下嗎?

    你爺爺的嫂子,也是你爺爺哥哥的妻子,也是你奶奶。 如果你的爺爺和他哥哥的家人關係很好,你小時候就認識這位奶奶,而且你對她有一些感情,你可以回去送她一程,如果你的家人特別關心親情和家人團聚,自然會回去。 但是如果你爺爺維芝和你爺爺家和爺爺哥哥的家人不夠親近,你根本不認識這位奶奶,又是忙於工作,畢竟有三代人被事情隔開,你家不親自去也是情有可原的。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沒有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受撫養人的範圍僅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孫子女......它不包括兒媳和女婿。

    也就是說,法律沒有規定兒媳婦有義務贍養公婆,女婿有贍養公公婆的義務。 雖然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贍養人的義務不是贍養義務,喪偶的也沒有相應的義務。

    樓下說的“你和你兒子是一體的,一起撫養婆婆”完全是法律上的盲目!!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一群胡說八道的瞎子。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只有親生子女、繼子女和收養子女才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兒媳和女婿沒有贍養公婆和岳父母的義務。 因此,要求嫂子贍養公婆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嫂子願意贍養老人,那麼嫂子可以分割老人的遺產,這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

  13.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依法規定,媳婦沒有義務贍養公婆! 特別是如果你不再有丈夫了。 你嫂子有義務,她不付錢,老爺子就該告她!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從人類道德的層面來看,似乎有一種支援義務。 她畢竟是你兒子的。 奶奶。 你可以和你的兒子一起撫養他。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你還住在這個家裡。 你有義務贍養老人。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是的,你和你的兒子是乙份,一起撫養婆婆不關你的事。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果大姐先於大哥去世,且大姐沒有其他法律規定的一等繼承人,則大哥為法定二等繼承人,其繼承份額將構成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相關規定,大哥沒有檔案歸大哥所有, 而大哥死後,嫂子就是法定繼承人。也就是說,當大姐去世時,嫂子可以繼承遺產的份額。 (實際上,大哥繼承了大姐的份額)。

    具體規定請參看《婚姻法》中關於繼承法下共同財產和繼承人的章節。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大姐留給大哥的那部分遺產,在大哥去世後,將被視為大哥的遺產,嫂子有一定的繼承權。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沒有遺囑,則根據法律順序繼承遺產。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 兄弟姐妹只有在長兄姐姐沒有第一繼承人的情況下才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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