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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現在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並在公司註冊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您必須向勞動局提供以下證據;
1: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包括工資單、工作服、工作許可證等,最好有見證人)。
2:證明您正在領取工資。 (這很重要,因為這是您要求雙倍工資的證明)。
有了上述證據,勞動局可以受理。
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可以提出以下要求:
1:將2008年7月23日至勞動關係終止前一天的工資翻倍(包括已經收到的工資,所以已經收到的工資應該從請求中刪除,通俗地說,就是要求再發工資。 )
2:要求賠償乙個月的工資。
3:要求公司為您補足所有的社會保險。 (最重要的是養老保險。 )
主要參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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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新增幾個問題。
1、春節期間乙個月的假期是什麼時候?
2. 您是否被告知被解雇的原因?
3、入職後未簽訂合同的,需盡量保留事實勞動關係形成的證據,如員工證、工資單、入職時辦理的相關手續等。
4.關於經濟補償,雙倍工資支付,您新增後我會回覆您。
1.關於假期問題。 北京市規定,定期休假的企業應當向員工支付生活費,生活費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70%。 參考資料適用。
2、如果你不能勝任本職,必須調動或培訓,你仍然不稱職才能被解除。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雇員。
3、用人單位名稱的變更不影響原勞動合同的履行。
4、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適用雙倍工資。
5、未繳納保險的,可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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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你提供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有效證明,如工資單,可向勞動促進部門投訴,單位對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給予雙倍工資處罰;
2、突然被要求辭職的,給予補償金,是經濟補償金金額的兩倍,經濟補償金按全年支付乙個月,超過六個月且不足一年的經濟補償金按一年計算,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支付不到六個月, 並支付另乙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三、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決定受理案件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將申請人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答辯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及相關證據,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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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與您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包含第十七條規定的條款,否則違反《勞動合同法》,請參閱以下勞動條款說明: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規定: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列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中未載有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要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送達勞動者,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更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學校的做法是違法的,你可以要求學校給你經濟補償,如果學校拒絕,你可以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起訴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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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學校有義務向你支付社會保險。 學校這樣做當然是不合法的。
它以《勞動合同法》為基礎。
你可以去要求學校彌補你,補償你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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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比較很難!我覺得其他朋友說的比較死板,雖然法律是這麼說的,但是這種農村小民營作坊,按照勞動法什麼的都很難做到,就算是地方法院也未必能判定'勞動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說白了,沒有吃全穀不生病的人,老年人更容易生病,怎麼能因為生病就算是'工傷'呢! 又是乙個老人!
可能存在非法就業的問題,但非法就業承擔老年人生病的責任是絕對不會錯的。
從醫學上看,老人病情嚴重,不一定是因為發病後去醫院的時間耽誤了,可能恰恰相反,腦充血的發作應該讓病人安靜地躺下,醫生會治療,老人在路上顛簸, 這可能是病情嚴重的主要原因。當然,也可能是“不好”,總之,這種老年病與工傷無關。 如果房東按照別人說的去做,他不會得到任何想要的結果,反而要花時間和費用!
就我個人而言,我建議我們和工廠老闆協商一下,作為工作的地方,可以說可以多給一些財政補貼。
針對你的問題,鴨子廠的責任只能是非法用工,工商部門可以按照當地標準對工廠進行處罰,為老年人繳納強制保險補貼(可能不多),如果老人超過55歲,他們可能無法彌補。 這種關係只能是臨時的勞動關係,不能用簡單的勞動法來處理。 僱傭關係是雇用並為工作提供約定的金錢。
期間,勞動安全應全權負責,房東所說的不是勞動安全事故,而是員工自身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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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在工作時間及工作途中突發疾病,送往醫院治療,且無死亡後果的,按因病工傷或非工傷處理,員工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不能要求工傷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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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廠全權負責醫療費用、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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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在工作時間以外受傷的,不屬於工傷,不能通過工傷保險進行賠償。
2.工人的法定醫療期限至少為3個月,因此您可以至少休三個月的病假,當然,要有醫院的證明。
企業職工病傷或者非工傷醫療期限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護企業員工生病或者非工傷期間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條的規定。
六、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醫療期間,是指企業職工不得因病或者非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停止工作、接受治療、休息的期限。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限
(一)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3個月;六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第四條 就醫期限為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6個月按12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九個月按15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2個月按18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8個月按24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24個月按30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第五條 在醫療期間,企業職工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用,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或者被醫生、醫療機構發現患有難以實現的疾病,在就醫期間終止就醫,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鑑定委員會應參照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對其工作能力進行鑑定。被認定為1級至4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退休辭約手續,享受退休、退休待遇; 被評定為5級至10級的,在醫療期間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被醫生、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患的疾病,且醫療期滿的,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參照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對其工作能力進行鑑定。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退休或者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和退休待遇。
第八條 醫療期滿後仍未康復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規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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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在工作中沒有受傷。 工廠沒有責任。
再說一遍,工廠會給你買保險嗎,比如醫療保險?
說到假期,我建議你去勞動局徵求意見。
希望你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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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職工作調動是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協商,勞動者不同意的,單位不得安排調動。
2.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用人單位第二次約定試用期是違法的。
3.用人單位期滿不續約的,只要你不具備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不續約是合法的,但用人單位應根據你一年的服務年限,向你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遣散費。 國家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時是否續簽,應當提前通知勞動者,因此要看是否有地方性規定,有地方性規定的單位應提前通知,沒有地方性規定的單位無需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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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關於試用期,《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只能為勞動者設定一次試用期,後續工作調動不得設定試用期; 其次,單位應與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或變更原合同,如您調整崗位; 最後,關於續約問題,如果雇主在合同期滿後決定不與你續約,你需要為每服務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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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崗位調動問題,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的崗位約定,公司必須徵得您的同意,如果公司想調動您,待遇不會減少。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工作型別不明確(企劃部),公司有權將您調動。
2、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因此公司說再試用3個月是違法的。
3、合同期滿後,本公司有權選擇是否繼續與您簽訂合同。 同樣,您有權選擇是否留下。 公司告訴您在到期日之前或到期日不要續簽簽證是合法的。
如果公司到期後沒有說什麼,則表示您同意繼續在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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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應該有試用期。
王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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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懷孕了,你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如果雇主必須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那麼你將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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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女職工懷孕、分娩、哺乳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應當續簽勞動合同,直至相應情形消失並終止。 因此,公司不能無故解雇你,你可以和公司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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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審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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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仲裁並申請延長僱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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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病或因工受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在規定的就醫期限內生病或受傷的;
3)女性員工懷孕、分娩或哺乳;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貴公司的行為明顯違反了勞動法,公司不能因此而解雇你。
你說你的合同已經到期了,你和這家公司簽了多少次勞動合同,到期日是什麼時候?
鑑於您的情況,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當然,也建議準備一些必要的檔案,例如您的工作許可證、工資單或工資單的銀行賬單,以及公司的內部通訊或通訊錄,以及其他員工的證人證詞), 根據以下幾點:
1.參照《勞動法》第二十九條。
2、企業認定的勞動合同須由當地勞動部門一式三份備案,公司乙份,職工乙份,勞動局乙份。
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要求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願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您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兩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房東應注意獲取對他有利的證據。 >>>More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二條 政府機關、組織、企事業單位、私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More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可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無需支付培訓費。 >>>More
我錯了! 對不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