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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飲酒的人是否負有連帶責任,取決於是否有過錯。 如果有過錯,您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沒有過錯,您不承擔責任。
作為同桌飲酒的人,實際上已經建立了法律關係,他們之間有相互提醒和照顧的法律義務。 具體來說,其他飲酒者在飲酒時,一般應承擔提醒、勸阻、通知的義務,不得過量飲酒; 飲酒後,還應承擔支援、照顧和護送的義務,以確保飲酒者的人身安全。
如果共同當事人未能履行這些義務,則屬於“不作為”。如果飲酒者遭受身體傷害或死亡,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正是基於此,法官判定共同座位人負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0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方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1165條【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其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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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要看其他飲酒的人是否已經達到醉酒的程度。 如果醉酒達到一定程式,則不承擔任何責任。
2、醉酒後,未醉酒的人有義務互相扶持,提醒他們注意,互相照顧,但未能保證自己安全離境,讓他們自行離開,導致悲劇的發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有:(1)停止侵權; (二)清除障礙物; (3)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物; (五)恢復原狀; (6)修理、返工或更換; (7)持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10)消除影響,恢復聲譽; (11)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法,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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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朋友喝酒“死”,有責任嗎? 你認為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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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要賠償民事損失,承擔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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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與他或她一起喝酒的人被勸說喝酒或被迫喝酒,或者沒有履行安全協助義務,例如將他安全送回家,則意味著與他一起喝酒的人有過錯,將對他或她的過錯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第 2 行《侵權責任法》第十條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多人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 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3.《侵權責任法》第十四條規定,賠償數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 難以確定賠償責任數額的,應當平均承擔賠償責任。
支付超過其自身賠償金額的,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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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公民因過錯(故意或者過失)侵害他人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被害人對傷害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被害人的個人責任。
公民身體受到侵犯致人死亡的,應當支付死者生前所贍養人員的喪葬費和必要的生活費。
飲酒死亡的人必須承擔主要責任。
勸酒者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不為酗酒者提供建議的人不承擔責任,除非您有法律義務幫助他。
如果他們沒有過錯,就沒有必要進行賠償。 但是如果他們一起喝酒後讓他們開車,明知對方已經喝醉了,那麼他們就需要賠償對方。
赴宴喝酒看似是生活中很平常的事情,但因醉酒而受傷或死亡的情況並不少見。 作為乙個在同一張桌子上喝酒的人,事實。 已經建立了法律關係,他們之間有相互提醒和照顧的法律義務。 >>>More
病情分析:腦出血急性期不能飲酒。
建議:飲酒對人體的危害是全面的,尤其是空腹飲酒的危害更大。 首先,飲酒直接傷害肝臟,酒精性肝、肝炎、肝硬化,肝臟受傷後,視力必然會下降,身體的解毒能力也會下降,導致免疫力下降,容易感染其他疾病和腫瘤。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