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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老員工畢竟在國企工作多年,辛苦無功,若是貿然開除,別人會批評他們,所以領導不敢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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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老員工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他們以前工資低,現在工資漲了,他們也退休了,他們一輩子都覺得委屈,沒有享受到更長的發展紅利,心裡有些怨言,領導知道,理解。 其次,在老員工中,有覺悟度高、覺悟很強、無意識的人,無意識的人主要是親戚家,老來皮、大刺,尤其是親戚家,關係和利益複雜,領導可能怕他們,也可能利用他們的關係,領導已經得到了好處,怎麼敢關心這些有權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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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這些老員工已經工作了很長時間,他們也知道公司的流程可以幫助公司做很多事情,所以領導不會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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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是國有企業單位,這些員工才有合同,有機構,所以領導不可能輕易解雇員工,必須得到各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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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國有企業的員工是國家雇用的,所以領導一般沒有解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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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老員工資歷很深,突然解雇可能會有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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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這些國企平庸的老員工工作了很長時間,也有一些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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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領導不敢開除他們,而是他們覺得老員工的實力水平已經相當穩定了,有他們支援新員工的工作也是一件好事,所以他們不會開除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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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這些老員工其實對公司有一定的貢獻,對公司的事情也瞭如指掌,所以老闆也很注重感情,不敢不屑一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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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員工在公司待了很久,公司領導沒有權力解雇他們,沒有犯什麼大錯就沒有理由解雇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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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員工都很謹慎,平時不會犯什麼大錯,而且這也是國有企業,所以不能隨便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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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這些老員工在公司有很深的閱歷,人脈範圍很廣,所以領導們不敢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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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為這些老員工掌握著重要的生產資料,如果被解雇,可能會導致生產停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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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這些國企的老員工,他們的資歷特別深厚,也懂得很多,所以這些領導才不敢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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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國有企業不能隨便解雇乙個人,都是營業機構,除非退休,否則可以離開,否則就沒有資格解雇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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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老員工能給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因為經驗比較豐富,所以有些領導根本不敢開除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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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以前也是公司的棟樑,後來因為一些事情變成了這樣,領導有時候會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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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法律不允許他被解雇,而是國有企業的員工從總經理到普通工人都籤了同樣的勞動合同,經理也是工人,不敢輕易辭職,也不忍心辭職! 其次,國有企業與員工簽訂無限期合同,即永久合同,輕易裁員也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
國企招收的年輕人很多沒有人員,但新來的年輕人也是工作的骨幹,不屬於領導想開除的群體。
長期以來,國企員工都是有組織的,不合格的員工大部分時間只能調配,不能剝奪乙個人屬於工廠的身份。 這種意識,隨時隨地體現在國有企業的管理制度、企業文化和工作氛圍中。 在這種環境下,解雇不是解決問題的常規方式,也沒有意識到“這個人做不到就可以被解雇”。
就算你不想要這個人,你還是要向領導或者相關部門投訴,想辦法除掉這個人。
在像國有企業這樣的環境中,解雇是乙個非常突然、炫耀和不尋常的事件。 做出決定的當事人不僅要承受無形的壓力,還要面對現實中的很多瑣碎的事情
因為國企很少下放權力,所以要解雇乙個人,可能要層層匯報,可能要一遍又一遍地向你的領導和相關部門解釋,為什麼一定要辭掉乙個沒有明顯錯誤的人(業績不好不是明顯的錯誤, 但前提是你揭露經濟、政治和工作方式的問題,並在工作中戳乙個大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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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正式職工一般不被判刑,不予開除; 關於個人辭職的另一件事! 上世紀90年代,我在一家國企當車間主任時,遇到乙個新入職的工人,自稱是國有企業的合同工。 這個人被分配到團隊沒多久,班長就告訴我,這個人什麼都沒做,也顧不上,就讓我把他調走吧!
我和這個團隊的其他工人一起做了乙個調查,確實如此! 該怎麼辦?
這樣的人會被調到哪個團隊<>? 哪支球隊想要他? 現在他負責球隊; 如果把他調到一支球隊,豈不是另一支球隊是乙隻邊路鳥?
無奈之下,我找到勞動部,想把他送回勞動部。 勞動部代表廠(礦)領導給我上了一課,說我把矛盾交出來了! 最後告訴我:
解雇被招聘的工人是不可能的,當他們被分配給你時,你必須照顧他們; 不工作也沒關係,只是不要惹麻煩!
沒辦法,如果你能招募到他們,這樣的人就必須被培養出來。 後來,單位經常有工傷或退休員工住院,單位需要派人照顧,而這個人就成了我們車間照顧住院員工的“專業戶”,工資少不了;年終,他將獲得早金獎勵,他不可或缺! 將近30年過去了,我從一家國企辭職十幾年了,聽說那個人還在那個車間混;沒有人敢關心他,更沒有人敢解雇他!
這樣的人在國企裡不少!
在國企工作過的人,或者是國企的現任員工,都知道我說的情況! 從1984年開始。
從那時起,國有企業的職工一直是全民的合同工,這與過去的國有企業職工不同。 也就是說,當合同到期時,員工不能續約,單位也不能根據你的表現續約,這是雙向選擇的。 當然,用人單位一般不會讓員工丟掉工作,只有在員工受到刑事處罰或失蹤時才不續簽勞動合同。
員工因工資過低、待遇不好、合法願望無法實現等原因不續簽勞動合同,也可以自行辭職。 這就是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區別。 應該說,1984年以後,國有企業不再有正式工人的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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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不可能直接解雇。 因為勞動法規定這是工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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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經用人單位提出要求後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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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基於以下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妨礙笑聲,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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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內必須解雇人員的情況下,應按照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處理,不得因新老員工而偏袒任何一方。 每個員工都有獨特的價值觀和貢獻,應該根據績效、能力和績效等因素進行評估和權衡。 但我可以對“老員工”和“新員工”之間的利弊進行以下分析:
優點: 1老員工有經驗。 年長的員工已經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時間,擁有更多的經驗和技能,可以更好地適應公司的文化和工作流程。
缺點: 1年長的員工可能有僵化的心態。 長期從事同一職業,可能會導致退伍軍人出現自我認知或自給自足的現象,從而影響他們對新事物的接受和適應能力。
2.新員工需要時間來適應它。 新員工需要時間來適應公司的流程、文化和工作環境,在此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需要額外的努力和資源進行培訓和指導。
如上所述,公司在決定解雇員工時,應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充分考慮員工的基本權益和公司的長遠利益。 不要因為“新員工”和“老員工”的狀況而偏袒任何一方,而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和權衡,以保證公司的穩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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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很複雜,很難給出乙個簡單的問題,因為留住哪位員工涉及很多因素,比如員工的工作能力、績效、經驗、適應能力、團隊合作能力等等。 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可能會有更具體的考核標準和程式,如對員工的績效考核、績效考核、季度考核等。
從公平合規的角度出發,公司應本著平等、公平、遵紀守法的原則處理員工的解雇,不應因個人因素或偏見而做出不恰當的決定。 如果員工需要被解雇,公司應確保員工的勞動權益得到妥善保護,如果存在法律問題,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法律程式來保護員工的權益。
一般來說,留住哪位員工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考核標準來決定,不應因為員工個人關係的解除或其他因素而不合理地優先考慮。 同時,企業在處理員工解雇問題時,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範,確保公平、公正、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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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下,老員工對職場感情深厚,不會輕易離職。 孝。。。。。。但是,如果老員工面臨被輕視、成就不被認可或工作環境惡化的情況,他或她可能會想辭職。
1、當老員工被鄙視,想辭職時。
作為一名老員工,我最想得到的就是尊重。 ......但是,有時候職場上的人不尊重老帆,打敗員工,認為他老了沒用,這時候,老員工就會感到被鄙視,會有辭職的念頭......。許多工作多年的老員工都因此離開了工作場所。
2、當老員工的業績得不到認可時,他會想辭職。
老員工往往能自覺工作,在工作中有所作為。 在他們身上,他們希望得到認可和肯定。 ......但是,有時工作單位不認可老員工的工作表現,甚至挑挑揀揀......在這種情況下,老員工會感到難過,並因此而產生辭職的想法。
這是老員工辭職的另乙個重要原因。
3. 當他們所處的工作環境惡化時,老員工可能會辭職。
作為工作多年的老員工,他們希望能夠在穩定舒適的工作環境中順利完成自己的工作生活。 ......然而,工作場所環境的狀態可能會在某個時候發生巨大變化,使年長的員工難以適應......在這一點上,他們可能會有辭職的想法並因此離開。 ......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許多公司失去了經驗豐富的退伍軍人。
無論我們在哪裡工作,或者在與家人和朋友的互動中,如果我們想被別人尊重,我們首先要學會尊重別人。 就算別人犯了錯,但畢竟是廠長,應該尊重別人,因為出了什麼差錯,他會承擔的,而不是我姐姐這個普通工人。 如果不是運氣好,就算姐姐是一匹馬,沒有馬的老闆,她也早就回家種地了,而不是公升職,會負責生產車間。 >>>More
應該是,因為現在的社會很現實,如果你在某個單位工作,你想繼續在單位工作得更好、更順利,你要為你的領導和上級做一些工作,比如送禮物或者說一些好話來討好他們,因為人們喜歡聽好話聽話, 這樣領導以後的工作就不會故意讓你難堪。
與人打交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每個人的性格和教養都不同,很難真正了解對方。 那麼,你如何與公司領導相處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