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年終獎、離職後年終獎

發布 社會 2024-08-02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呵呵,想做事業,不用想太多,以後可能什麼都做不成。 想要成就自己,不用那麼努力,所有的好東西都是你的,創業者也不全是傻子!

    再說了,看你的樣子,你對自己沒什麼信心,想要成就大事業,我現在就出去,反正我還年輕,如果沒什麼野心,還不如留給自己,兩塊小錢,過上平靜的生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這取決於你公司老闆的性格。

    品行好的會給你,品行不好的人不會給你。

    你還不如拿到年終獎,馬上離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第二年的合同已經簽好了,如果你在年內辭職,不僅沒有年終獎,可能還要承擔一定數額的賠償金或違約金,不如等年終獎拿到辭金。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不可能給你乙份剛畢業的重要工作,別看師傅,慢慢開始做,你需要的是工作經驗,然後業餘充電,等你合格了,你就會被重用,如果你不重要再跳槽,先解決現在的經濟是關鍵, 年終獎一般應該有,違約金也不需要賠償,只要你在離開公司前乙個月申請辭職,看看你的合同就知道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建議你先做好現在的工作,等找到合適的新工作後再辭職。

    你現在不用跟老闆說辭職,工作到年底,看看會給多少年終獎,一般工資和年終獎在過年之前發。錢到手後,你告訴老闆你想做。 在這個過程中,你可以留意新的工作和新的發展。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按輸入時間計算。 有乙個比例公式。

    對於非正規管理的企業來說,情況不一定如此。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法律中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分析。

    一般認為,企業可以規定年終獎的原則和物件。 在企業有明確規定或約定的情況下,事業單位仍充分尊重企業的工資分配權。 筆者認為,員工離職的原因有很多,即使有這樣的約定,也要分開對待,不能“一刀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對以下三種情形應當區別對待:

    1)員工因自身原因離職。例如,提前30天通知合同終止、因病終止合同、工人不稱職、嚴重違紀、嚴重失職等。 此時,可以認為員工沒有遵守原來的約定,構成了違約,由此帶來的負面後果是“拿不到年終獎”。

    這可以說是員工自身利益的損失。

    2)員工因公司原因辭職。用人單位扣減工資、不提供工作條件、限制人身自由、因經濟原因裁員、或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裁員,導致勞動者辭職的,視為用人單位違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3)其他原因。主要是試用期內的情況,勞動關係的終止和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對於“試用期釋放”,由於中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因此一般不會出現年終獎發放問題,除非規定一定工作期間有一定數額的年終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解除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按照事實、依法的規定,按照合法、公正、及時、重視調解的原則,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果您不想繼續與雇主合作,您可以向雇主提交辭呈。 辭職需要按照法定程式進行,辦理交接手續,做好工資結算工作。 那麼,離職後有年終獎嗎?

    離職後有年終獎嗎?

    1、符合領取年終獎條件的,員工有權領取年終獎;

    2、年終獎金糾紛一般發生在離職員工與原公司之間。 對於沒有相關規章制度的企業,勞動仲裁中承擔年終獎的風險較高。

    3、對已明確制定規章制度規定離職後不發放年終獎的企業,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員工離職滿一年後,年終獎的考核依據已經確定,但員工在實際計算和分配時已離開公司; 其次,如果員工在公司沒有工作一年,其年終獎的要求主要是根據當年業績當月的比例。 在這兩種情況下,前一種情況比後一種情況更有可能讓員工要求企業支付年終獎,這更有可能通過仲裁得到認可。

    4、但只要企業具體細緻地規定年終獎在屬性上不屬於勞動報酬,並在支付條件中明確辭職後沒有年終獎,敗訴風險就小得多。

    辭職程式

    1、勞動合同未滿的,需提前乙個月向部門領導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向人力資源部報告。

    2、人力資源部應逐級向部門報告,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人力資源部通知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員工需按《離職員工交接表》、《工作交接時間表》和《專案交接單》的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貸款後,交接雙方及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視為交接方完成。

    4、工資涉及保險的,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並辦理減保手續。

    5、人力資源部統計當月出勤情況,報上級審批,於工資結算日支付員工工資。

    6、人力資源部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向員工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員工向下一家新單位要求。

    如果你是試用期員工,一般只需要提前三天申請,手續也比較簡單。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員工在公司有人事檔案,必須將檔案轉移到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已經有單位願意接受保管,也是可以接受的。

    其他形式的辭職,如勞動合同期滿,不予續簽,工作交接正常辦理,無需提前30天申請。

    符合領取年終獎條件的,員工有權領取年終獎; 年終獎金糾紛一般發生在離職員工與原公司之間。 對於沒有相關規章制度的企業,勞動仲裁中承擔年終獎的風險較高。 如果您的情況比較複雜,歡迎您諮詢我們。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年終獎是指企業在每年年底給予員工的無上限獎勵,是對過去一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年終獎金的金額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身根據情況進行調整。 乙個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好的評價指標、評價辦法、分配規則等相應的制度,才能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獎金是對員工的物質獎勵,對業績優異、工作表現突出、對企業發展有貢獻的,應予以獎勵。 一是認可員工的努力,二是激勵員工繼續努力,取得更好的工作業績。 年終獎在不同單位有不同的分配形式,除了一般意義上的紅包外,有的是分紅,有的是雙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獎金。

    但是,企業在發放年終獎時考慮的並不簡單,有些目的非常明確,就是獎勵員工一年內的勞動,但也有一些企業在發放年終獎時不得不作為最後的手段來做。

    人力資源的激勵和懲罰要分開使用,年終獎是正向激勵導向的部分

    1、企業在制定年度激勵計畫時,應從年度績效目標出發,計算合理的年度激勵計畫。 激勵計畫是獎勵最好的,在企業實現目標的同時,員工得到他應得的績效獎金;

    2、如果沒有激勵計畫,建議適當平均,如果企業效益好,整體較高,效益較差,整體較低。 不要開啟乙個大的缺口,沒有根據地開啟乙個缺口更危險。 同時,跟進與員工的溝通也很重要,如果只是在年底發放獎金,肯定會給公司帶來很多被動。

    1、公司不發放年終獎合法嗎?

    年終獎是公司在年底以獎金的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報酬。 作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獎金和鼓勵,法律對年終獎沒有強制性規定,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單位不繳納年終獎並不違法。 由於年終獎是一種獎勵形式,目前尚無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單位必須繳納年終獎。

    年終獎是否發放以及如何發放,完全取決於企業與員工的具體約定,或者由公司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決定。 不過,根據前幾年職工投訴的熱點,一些企業已經把年終獎金變成了加班工資的代名詞。 對此,勞動部門提醒,加班工資和“年終紅包”的性質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消。

    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加班工資的計算和支付方法,“年終紅包”的支付及其金額完全由單位決定。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員工在年底離開公司,一般沒有年終獎。 但是,如果雇主的規章制度另有規定,如果員工在年底離開公司,他或她也將獲得年終獎金。 具體由單位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確定。

    年底辭職有年終獎金嗎?如果員工在年底離開公司,一般沒有年終獎。 但是,如果雇主的規章制度另有規定,如果員工在年底離開公司,他或她也將獲得年終獎金。 具體由單位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確定。

    年底離職的年終獎有法律依據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7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48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第51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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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的年終獎一般是現金和其他一些福利。 >>>More

10個回答2024-08-02

年終獎在不同單位有不同的分配形式,除了一般意義上的紅包外,有的是分紅,有的是“雙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獎金。 但是,企業在發放年終獎時考慮的並不簡單,有些目的非常明確,就是獎勵員工一年內的勞動,但也有一些企業在發放年終獎時不得不作為最後的手段來做。

8個回答2024-08-02

新年一到,各單位基本就開始全面評估今年員工的情況,然後給他們發放年終獎。 當然,對於年終獎的具體發放時間,法律並沒有規定。 在實踐中,通常由單位決定何時發放年終獎。 >>>More

5個回答2024-08-02

1、勞動者提前乙個月書面辭職的,用人單位可以允許勞動者提前辭職。 >>>More

29個回答2024-08-02

沒什麼不好的,這個年終獎是對你過去一年表現的獎勵,是你應得的,你可能會覺得工資不夠高,或者你不喜歡這份工作等等,這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