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死亡,債務人是否仍需償還債務

發布 社會 2024-08-13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6

    債權人死亡,債務人需要償還。

    債權人死亡的,有繼承人的,債務人的債務應當返還給其繼承人,如子女、配偶、父母等。 債權人的繼承人也可以通過訴訟或者其他方式要求債務人還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161條【被繼承人納稅債務的清償原則】繼承人應當依法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所取得的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得自願償還。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百六十二條 【死者稅款債務優先於遺產執行原則】遺贈的執行,不得妨礙受遺贈人依法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的清償。

    第一百六十三條 【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遺贈時稅款和債務的清償】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或者遺贈的,法定繼承人應當依法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超過法定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按繼承比例償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如果債權人死亡,債務人仍需償還債務,債權人死亡後,債權人的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債權人的權利。 《民法典》第1122條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後留下的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百一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依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協議辦理。 第503條規定,債權人可以拒絕出售陷入困境的債務人並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應當承擔債權人因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民法典》第1122條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後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或者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依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協議辦理。

    第五百三十條 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應當承擔債權人因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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