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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元債權人可以強制執行債務人的100萬不動產,但人民法院查驗、扣押、凍結、分配、變賣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法律分析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應當以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權利和執行費用的數額為限,不得查封、扣押、凍結明顯超過標準的數額。 發現超過標準數額的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或者依職權人的申請,及時解除對超標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財產不可分割且被執行人沒有其他可執行財產的除外; 或其他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明確執行物件是被執行人及其受撫養人維持生活所必需的住宅的,可以免除執行。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只要被執行人只有一套房子,就會停止執行。 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名下唯一房屋超出被執行人及其供養家庭成員的必需品範圍的,人民法院可以執行,但法律沒有明確的標準。 法院保障的是居住權,而不是所有權,而所有權是被執行人及其家人生存所必需的。
如果債務人的唯一住所是維持家庭所需的生活房屋,則債務人可以免於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保證金、**、**股等財產。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扣押、凍結、轉讓、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不得對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之外查詢、扣押、凍結、轉讓、變賣財產。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轉移、轉置財產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有關單位處理。
第一百條 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判決難以執行或者給當事人造成其他損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保全對方財產,責令對方當事人實施某些行為或者禁止其實施某些行為; 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採取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 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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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決定應該是法院的判決,十萬債權人的權利能不能得到執行,一百萬的法院一般不會支援,作為債權人,你只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至於如何執行是法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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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5萬元,可以執行價值100萬元的房產。 但是,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
1.必須符合法律執行條件。
2.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可以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財產。
3.如果房屋是對方唯一的家,是唯一可執行的財產,可能會比較麻煩。
4. 如果有其他較容易執行的屬性,建議優先執行較容易執行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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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期間無法聯絡到被執行人及其家屬的,說明被執行人及其家人不居住,另有住所,無法證明被執行人的唯一房屋可以依法執行。 2、確為唯一房屋的,法院仍可依法通過鑑定拍賣方式處置該房屋,收益應當在執行限額內作為執行款移交申請人,餘款扣除執行費和評估費用後仍歸被執行人所有, 拍賣和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處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
在金錢債權的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物是本人及其受撫養人生活所必需的住宅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負有贍養被執行人義務的人,其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品的住宅;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避債,將其他房屋轉讓至其名下;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其家屬提供住宅,或者同意參照當地住房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房屋價格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已交付房屋居住的,自執行通知書送達之日起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是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維持其生活所必需為由提出異議的, 人民法院不會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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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5萬元債務未償還,債務人沒有其他財產的,可以請求法院保全其100萬元的不動產。 但是,是否封存,則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遇到他人欠債5萬元不還款的,債權人應保留具體證據,當反覆催示無效時,應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保全僅限於請求範圍或與案件有關的財產。 因此,在合法起訴後,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扣押被告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保全僅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案件有關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財產保全,是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財產保全人。 已經查封、凍結資產的,不得反覆查封、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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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論上講,是的。 雖然我國法律規定,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時,不得查封、扣押、凍結數額過大。 但也有例外,當財產不可分割,被執行人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可以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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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可以舉行拍賣以償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執行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查封、扣押、凍結超過標準數額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或者依職權的申請,及時解除查封; 超過標準的部分,扣押、凍結的除外,但財產不可分割,被執行人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可以舉行拍賣以償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查封、扣押、凍結的量超過標準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或者依職權的申請,及時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超標部分的查封、扣押、凍結, 財產不可分割,被執行人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此外,在長湖實際案例中,東春房產將首先被扣押,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命令,那麼該財產最終將被拍賣以償還債務。
宣告死亡的申請必須由失蹤人員的利害關係人提出。 包括:(1)配偶; (二)父母及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孫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 >>>More
債權人僅向債務人提供債務。
本條新聞中的債權人是重慶玉成實業****(企業以法人形式出現),向債務人任豐農華(此處也是企業法人)提供了1414元的債務。 >>>More
樓上朋友抄寫的前2篇文章還是可以的,只是法律術語太專業了,可能是樓主看不懂,我給你乙個非抄襲的、通俗的? >>>More
債務人可以要求自行管理其財產和商業事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條的規定,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和經營事務的,債務人應當編制重整計畫草案。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債務人與其他利害關係人特別是債權人存在一定的利益衝突,重組費用歸根結底由債權人承擔,債務人存在損害債權人自身利益的道德風險,因此要求其行為具有高度的透明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