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期勞動合同應在哪些條件下簽訂?

發布 社會 2024-08-04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無限期僱傭合同沒有無限期終止時間,如果合同雙方受法律條件的約束,無限期僱傭合同也可以終止。 那麼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麼呢? 簽訂無限期僱傭合同的利弊是什麼?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法律分析: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合同的訂立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或者用人單位必須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的; (三)定期勞動合同續簽兩次,勞動合同再次續簽的; (四)用人單位一年後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無限期勞動合同訂立。 當然,勞動者有權決定是否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可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用人單位應主動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1、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2、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等一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14條. 無限期僱傭合同是指雇主和雇員約定無限期終止時間的僱傭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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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8-04

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無需用人單位支付遣散費,補償形式因解除原因而異。 >>>More

9個回答2024-08-04

如您不同意公司單方面終止1次賠償金,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雙倍經濟賠償金。

7個回答2024-08-04

自願舉起,沒有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