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故意違反施工現場規章制度,被工人傷害的工人負責嗎?

發布 社會 2024-03-07
3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按照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待勞動能力考核等級後才能確定賠償金額。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申報,如公司不申請,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擴充套件材料。 箱:

    2017年3月,某建築公司將某辦公樓專案建設承包給陳某,陳某又將該項目的水電建設部分承包給王某(王某不具備相應資質)。 合同中約定,專案水電安裝由王某組織,王某負責工程質量和聘工安全。

    隨後,王某聘請趙某等人參與施工。 2017年10月,趙某在工作過程中受傷,被同事及時送往醫院治療,王某也趕到醫院支付相應的醫療費用。 但此後,雙方就損失工費、護理費等費用的賠償問題發生爭執,談判多次失敗。

    於是,趙某出院後找到建築公司和陳某,要求他們賠償損失,但都被拒絕了。 建築公司稱,趙某不是該單位的職工,而該公司已將工程承包給陳某,因此趙某的受傷與該公司無關。

    陳某聲稱,趙某是王某雇用的工人,根據他與王某簽訂的合同,王某應負責趙某的安全,因此與他無關。 無奈之下,趙某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申請,認定自己與建築公司有勞動關係,受傷屬於工傷。

    問:趙某與建築公司有勞動關係嗎? 誰來賠償趙某的損失?

    律師評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五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將工程承包給承包單位,承包人非法分包或者非法分包給承包人,承包人聘用的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資質要求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 它不應得到支援。

    因此,趙某與建築公司之間並不存在勞動關係。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說工人的受傷是他自己的違法操作造成的,那麼他必須為事故承擔一定的責任,當然,工廠老闆作為主要負責人,也要對這一事件負責。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在建築工地上,如果乙個工人故意違反規則而受傷,工人必須負責,因為如果你不遵守規章制度,那麼你就要對自己負責,你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 你在哪裡工作並不重要? 無論是為了你自己,為了你的孩子,還是為了私人單位,都不要故意違反規則。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在建築工地上,如果工人因故意違法而受傷,工人是否有責任? 一般來說,如果乙個工人在建築工地上故意違反規則,違法工作,工人自己必須睡懶覺,因為不管他是有意還是無意,但是如果他在建築工地上受傷,工地也必須對他負責。 0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在建築工地上,如果工人故意違法受傷,工人是否要承擔責任? 你必須對建築工地負責,你是故意非法工作,你受傷了,你必須負責。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工人確實是故意違法經營,我想工人肯定會對傷害負責,但為什麼這麼難呢? 也就是說,你沒有證據,如果有足夠的證據,公司可以拒絕賠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工人在工作中故意違反規章制度而受傷,他負有主要責任,但出於人道主義,本著以人為本、以人為本的理念,他會為他報告工傷。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工人違規行為。 即使您受傷,您也必須承擔違規行為的責任。 在這一點上沒有什麼可討論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您好,如果工人沒有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操作,一般的傷害是自己承擔的,具體到這裡,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在施工現場,工人故意違反規則,在工作中受傷,一般情況下,承包人不承擔責任,因為他違反了工作規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你要提供工人故意違反規章制度的證據,現在受傷的工人要負責,但很少有人會故意違反規則,讓自己受傷。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例如,專案部負有安全管理的責任,因為施工現場的負責人負責安全教育。 工人自己也有責任,例如百分之四十。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在施工現場,如果工人故意違反規章制度,那麼受傷的工人也要承擔責任。 當然,施工現場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建築工地上的工人受傷,基本上由建築工地負責,如果是違法工作,他個人要承擔一部分,工廠本身也要承擔一部分。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有證據表明工人因故意違反工作規則而受傷,那麼工人本人必須承擔責任,主要責任是主要責任。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在建築工地上,如果工人在違規中受傷,工人是否有責任? 如果你是這家公司的個人,你肯定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雇主是主要責任人。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如果你故意違反規則,你一定會負責。

    當需要警告他人時,不要效仿。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園區內的空調是違規操作宿舍,否則他將承擔部分責任,而不是將其帶走。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這是您需要加強安全教育的地方。 這是沒有辦法的。 您可以在安全手冊中規定。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這應該是,因為他對不遵守規則負有主要責任。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如果工人故意違反規則造成傷害,那麼他肯定會負責。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如果你故意違規工作,你需要承擔這個責任。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不能對自己完全負責,沒有到位,公司主要負責。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工人自己要負責,甚至建築工地也要負責。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在這種情況下,他自己必須承擔部分責任。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工人有責任,但建築工地也有責任。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工人故意在施工現場違規作業。 受傷的工人。 你應該負責。 你可以通過罰款來懲罰他。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在施工現場,工人故意違規操作受傷,應當對工人負全部責任。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如果工人故意違反規則,在施工現場造成傷害,工人也必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這符合法律公平正義的原則。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應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如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基數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經鑑定殘疾鑑定,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其肢體需要終身護理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按月發放生活照護津貼。

    生活照料費按三個不同層次支付:完全不能照顧自己、大部分人不能照顧自己、或部分生活不能照顧自己,標準分別為上一年整體規劃區員工平均月薪的%或30%。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法律分析:除非公司有零散的證據證明工傷是自己故意的,否則一般是工傷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因工作造成工傷或者傷害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打孔手指。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先申請工傷認定,再做勞動能力考核,向老闆索要工傷賠償。 一般工傷具體賠償專案及標準 (1)醫療費用 1.要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用人單位不參加工傷保險的,無須有服務協議就醫**。

    2) 交通和住宿費用 1.標準:具體標準由協調區人民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應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受傷員工應當在協調區域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3)****費用1、標準: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根據當地法規,****需要由經辦機構組織的專家進行評估。 (4)輔助器具費1標準:

    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配額標準。 2.要求:

    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考核委員會確認後,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等輔助器具。 3.《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5) 停工和工資保留 1.標準:原工資福利保持不變,按單位按月發放。二、任職要求:

    停薪留職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三、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4、備註:停辦期限根據各地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和停辦期間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式應符合當地規定。

    6)護理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法律分析:員工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應視為工傷。 此外,工傷保險的原則是無過錯責任。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的主觀過錯不是構成侵權行為的必要要件,即當事人主觀過錯與否,均應承擔相應的快速埋葬的法律責任。 簡言之,如果雇員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或履行工作職責時發生意外受傷,雇主應就工傷承擔責任,無論雇主是否主觀上有過錯。 工傷保險實行無責任賠償原則是國際慣例。

    我國建立的工傷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事故受傷、患職業病時得到醫療和經濟賠償。 為了保護職工的權益,應區分意外過失和故意違法行為,所有意外過失,即使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受傷、致殘或死亡,並負有一定責任或過失,一般應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是違法犯罪行為、自殺或自殘、打架鬥毆、酗酒或故意違反規章制度,則不應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不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市內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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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3-07

根據工傷保險規定,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期間,如果人員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無效後48小時內死亡,可以視為工傷。

8個回答2024-03-07

不,因為這種傷害不是由於工作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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