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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銷毀爐灶的地塊的位置和面積,即所在地的土地面積、第四至、土地面積;
2、申請轉讓的地塊的權屬狀況及地上物的狀況;
3、申請地塊轉讓的規劃條件,包括檔案依據及總規劃建築面積、地上建築面積、地下建築面積、規劃用途等;
4、已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主要包括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土地徵用和分配檔案;
5、開發建設計畫,包括總投資、投資進度、計畫開工竣工日期等;
6、建設工程申請專用礦渣盈餘;
7、擬轉讓土地紅線內是否有土地需要按照分配方式進行分配,以及分配的土地面積、建設面積、土地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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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國有土地使用證手續:受理申請材料、評審材料、校準登記、證書頒發。
1.申請土地登記。
1)地塊、建設用地許可證的審批檔案。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方式,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運作程式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以買賣、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提交出售、繼承、贈與等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和公證書,並提交原土地用途國有土地使用證明。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當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組織機構證明**、法人身份證。
2.地籍測量。
在土地註冊申請人的土地上進行實地調查、驗證、測量、繪製地塊平面圖和紅線地圖。 找出土地使用者的位置、業權、邊界、面積、用途和相關資訊。 還要求地塊周邊鄰居的邊界清晰,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查。
土地登記機關應當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權屬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人的土地所有權登記。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如何申請國有土地使用權審批檔案
您好,我是法律平台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我收到了您的問題,我會在分析後回答和回覆您。
國有土地使用證手續:受理申請材料、評審材料、校準登記、證書頒發。 逾期代號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人)應當向國土資源局提交申請,並附上相關土地權屬證明的相關材料。
1、土地登記申請 (1)地塊、建設用地許可證等相關審批檔案。 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方式,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運作程式中有效和虛假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以買賣、繼承、贈與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提交出售、繼承、贈與等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和公證書,並提交原土地用途國有土地使用證明。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當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組織機構證明**、法人身份證。 2、地籍測量: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進行實地勘察、核實、測量、地塊草圖和紅線圖的繪製。
找出土地使用者的位置、業權、邊界、面積、用途和相關資訊。 還要求地塊周邊鄰居的邊界清晰,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查土地登記機關應當對土地使用人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權屬資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人的土地所有權登記。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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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房屋所有權證明書》申請表; 住房用地、空間邊界和面積證明; 房地產合同、購房發票、房屋驗證證明、完稅證明。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註冊申請;
2)申請人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及授權委託書;
4)不動產的場地、空間邊界、面積等材料;
(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211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時,應當根據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不動產的邊界位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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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房屋所有權證明書》申請表; 住房用地、空間邊界和面積證明; 不動產合同、購房發票、房屋驗證證明、完稅證明。
1、未經遺囑公證的財產可以按照遺囑進行變更嗎?
如果遺囑未經公證,可以根據遺囑更改財產。 公證不是執行遺囑的必要程式。 由於遺囑繼承的房屋沒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繼承人只需按照遺囑到房管局辦理房產轉讓,並攜帶相應的材料即可。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註冊申請;
2)申請人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及授權委託書;
4、不動產邊界、空間邊界、面積等材料;
(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2、房產證沒有發票怎麼辦?
如果購房發票遺失,想申請房產證,買方可以持身份證、購房合同等材料去找開發商,開發商會出具發票存根並加蓋印章,然後稅務機關可以審核核實。 所需材料有:房屋登記申請表、購房合同、全額購房價發票、房屋平面圖、申請人身份證、房產契稅完稅證明以及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中國土地使用證名稱如何變更?
中國土地使用證名稱的變更方法如下:
1、土地變更登記申請;
2.地籍測量。
3、權屬審查、各級用地審批檔案、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及有效證明檔案;
4. 註冊;
5、土地證的簽發、補發和登出。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1)註冊申請;
2)申請人的身份資料和迅派及**人的授權委託書;
4)不動產的場地、空間邊界、面積等材料;
(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211條。
當事人在申請登記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的登記專案提供權屬證明、不動產的邊界位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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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權屬轉讓登記,應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以下材料:(1)房地產權屬證明; (二)買賣、交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遺贈的材料; (四)分立、合併協議; (五)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人民**或者有權批准的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 (七)相關稅費繳納證明;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備案的,申請人在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交備案的買賣合同。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申請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和房屋所有權轉讓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產權屬證明; (二)買賣、交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遺贈的材料; (四)分立、合併協議; (五)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人民**或者有權批准的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 (七)相關稅費繳納證明;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備案的,申請人在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交備案的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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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專用土地使用權證、不動產證、土地規劃區位圖、無形資產出資相關轉讓合同、移交證等。
2、填寫無形資產出資核查清單。 需要填寫的名稱、有效狀態、估價等內容,應符合合同、協議、公司章程,由企業簽字或蓋有驗收章,經各投資者認可,並在名單上簽字。
3、無形資產應辦理轉讓手續(智財權辦理產權轉讓登記手續; 簽訂非專利技術技術轉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土地登記)但在驗資時尚未完成的,填寫出資財產轉讓表,由擬設立企業及其投資人簽字,並承諾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相關產權轉讓手續;合同、協議、公司章程中對交貨方式、交貨地點、公司章程有規定的,應當與合同、協議、公司章程一致:“收貨方簽字蓋章”一欄,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4、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符合驗資要求的評估報告和評估資產價值評估各方的確認檔案,如評估範圍和物件、評估基準日、評估假設等。
5、一般無形資產出資最高可達拍賣企業註冊資本的70%。
6.以劃撥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的,應當提供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
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範圍:
1)**商業、旅遊、娛樂、工業用地及商業住宅用地及其他型別商業用地,以及有競爭性要求的工業用地;
(二)其他土地供應方案公布後,乙個地塊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有意用地人;
3)土地使用權分配變更用途的,《國有土地分配決定書》或者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轉讓;
4)土地使用權轉讓,《國家土地分配決定書》或者法律、法規、行政法規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實施招標、拍賣、掛牌;
5)土地使用權轉讓變更用途的,《國有土地分配決定書》或者法律、法規、行政規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轉讓;
(六)法律、法規、行政法規明確應當招標、拍賣、掛牌的其他情形。
協議轉讓**。 協議轉讓地塊的土地**評估必須按照《城鎮土地估價條例》進行。 約定的轉讓最低價格不得低於土地使用費、徵地(拆遷)補償費和按照國家規定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之和; 有標桿地價的地區,約定出讓的最低價格不得低於出讓地等級基準地價的70%。 >>>More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國有劃撥土地是指國家機關使用的土地、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公益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等國家扶持的基礎設施用地,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土地。 >>>More
合法徵用土地的法律規定規定,徵用土地應當遵循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按照被徵用土地原有用途給予補償,依法足額及時支付,不得以暴力手段強迫被徵用人搬遷; 威脅或其他非法手段。 >>>More
1)徵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乙個目的:排除為公共利益需要而進行的商業徵用。(徵收住房建設活動,應當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執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