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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在租賃到期前退還,押金如下:
1、租賃合同未明確定金性質或規則的,按金視為租賃預付款,在任何情況下均應退還。
2.當事人支付留置權、擔保、保證金、合同款、保證金或者保證金等,但對保證金性質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該當事人的保證金權利請求。
3、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在租賃關係終止、租客搬出後的次日,將租金押金全額退還給租客,並清付所有應付費用。
4、租賃期間如有財產損失,可相應扣除押金,扣除財產損失後應退還押金。
5、在對定金性質沒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定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房屋內的財產設立擔保,租賃期內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的,將從定金中扣除。
6、非造成損失的,在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時予以退還。
7、租金押金不予退還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取證起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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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如果合同終止,押金是否會退還需要根據以下情況進行分析:
一是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解除租賃合同,押金的退還以雙方約定為準;
二是出租人違約的,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需要退還定金,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如果承租人違反合同,導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需要退還押金;
四、因合同終止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的,應按合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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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未到期的押金能否退還取決於具體情況。 如果租賃合同尚未到期,則應按協議退還押金。
如果協議沒有達成一致,需求雙方將進行談判和處理。 承租人在合同期滿前提前終止合同的,出租人不違反合同義務的,屬於承租人的違約行為,需要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財產權。 財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控制權和專有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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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定金不能退還。 但是,它不排除在合同範圍之外: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有明確規定,承租人已提前通知出租人,則不視為違約,且承租人也已通知出租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出租出租人的房屋,則要求出租人退還承租人的押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應當抵銷保證金或者收回。 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定金應當退還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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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期滿前終止 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 押金是否可退還,應從三個方面考慮:
1、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是否約定返還定金);
2、看合同雙方能否就提前終止合同達成協議,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合同,經協商退還定金;
3、按照法律和慣例,一般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房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
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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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如果合同終止,是否退還押金需要根據以下情況進行分析:一是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終止租賃合同,押金的退還以雙方約定為準; 二是出租人違約的,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需要退還定金,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等一會。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未到期的事實是違約,細節可以協商。1、租金押金一般用於約束承租人的違約行為,如承租人違約退租、貨物損壞、水電費不付等。 2.如果沒有這種行為,那麼您可以在租賃期屆滿或租賃合同終止時要求退款。
一般而言,只要有繼續履行的條件,合同就不會終止,除非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法定情形發生,具體如下:(1)當事人同意協商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理由,也可以臨時協商,只要達成協議,合同就可以終止。
2)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租金。支付租金是承租人最基本的義務,只要租期到位,承租人就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 逾期未付款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經房東許可將房屋轉租給他人。如果租戶在房東不知情的情況下轉租另一方,房東有權終止合同。 (4)承租人破壞設施。
承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保管房屋內的設施,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物品損壞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 (5)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颱風、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損壞,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條 當事人約定在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訂立書、命令書或者保留書,構成保留合同。 一方當事人未履行保留合同約定的訂立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擔保留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第四百九十六條 標準條款是當事人為重複使用而事先起草的條款,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訂立合同採用標準條款的,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應當按照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並採取合理措施提醒對方當事人注意與對方當事人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如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 並按照對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解釋。提供標準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醒或者解釋義務,致使對方當事人不注意、不理解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的,對方當事人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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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當初的租賃合同約定方式,一般來說,如果租約沒有到期,是不予退還的,當然房東同意退還給你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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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在期滿前終止的,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責任。 押金是否退還,應從三個方面考慮:一是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是否約定返還押金); 二是看合同雙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達成協議,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合同並退還定金; 第三,根據法律和慣例,一般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房東,租賃合同必須終止,然後才能結清租金。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因承租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退還押金的,應退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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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合同到期後不會退還給您,平均值是月亮。 東西。 好吧,沒辦法,誰讓你簽合同就遵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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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賃合同未到期,提前退租,押金一般不退還,違約金得到賠償。 但是,如果合同規定將予以退還,或者明顯高於損失,則無論金額多少,都將退還超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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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是否應退,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如果租賃合同中明確規定押金只會在租賃協議結束時退還,在這種情況下,押金將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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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承租人違約的押金一般不予退還,出租人違約的押金全額退還。 租金押金是承租人為保證出租人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而向出租人交存的費用,押金應在雙方不存在法律關係且沒有其他糾紛後退還,如發生違約,應予以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保證債務履行,不轉讓財產占有,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抵押權按照當事人約定實現的, 債權人有權優先獲得財產的清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是抵押人,債權人是抵押權人,擔保人約定的財產是抵押財產。
第五百七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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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租房合同到期前,一般情況下押金是不能退還的。 但是,它不排除在合同範圍之外: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有明確規定承租人在預付款期內通知出租人,則不視為違約,且承租人也已通知出租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出租出租人的房屋,則出租人需要退還承租人的押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應當抵銷或者收回保證金。 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定金應當退還兩次。
如果借條未過期,則不能申請訴前保全,因為訴前保全應在30天內提交。 你現在不能接受官司,即使你接受了,你也會輸掉官司。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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