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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適應這個帖子,你必須有證據,你說的話是沒有根據的。 如果用人單位想解雇你(當然現在不叫解雇,叫解除勞動關係),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你賠償金,標準是工作一年兩個月的工資,不到一年的工資半年的工資,你可以拿到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詳情請聯絡您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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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解除。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 除非您有證據證明您完全勝任這份工作,並且公司因勞動法規定以外的原因解雇您,否則您不能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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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因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的僱傭條件而被解雇,則不予賠償,但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無故解雇員工,雇主需要向員工支付遣散費,並且在試用期內, 勞動者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十天的工作。 試用期為七天。 解雇。 我能得到報酬嗎?
您好,如果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的用工條件,則不予補償,但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無故解雇員工,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員工遣散費,試用期內,如果員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則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你可以得到報酬。
只要你上班,你就可以得到報酬。
試用期內被解雇的,用人單位也應當支付工資。 不施捨是違法的,但使用孝道沒有必要支付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放弛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當他說我不適合這份工作時,我被解雇了。 我應該拿著我的工資並簽字離開。 或者該怎麼辦。
你沒有簽合同。
如果你被解雇,你應該當場得到報酬。
合同已經簽訂。 他是第十五個工資單。 如果他告訴我等到 15 號怎麼辦。
如果對方解雇了你,你應該當場給你。
被解雇的員工應親自結算工資,如有必要,他們也可以在支付工資時與員工協商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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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作10天後開除是否有經濟補償,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1、用人單位無故解雇勞動者,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請求賠償。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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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辭職的員工需要補償嗎? 那一定不能讓滲水需要,畢竟是試用期,他也可以和你吵架,你也可以開除他,所以你不需要補償,但你要解釋你為什麼不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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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是用人單位檢查員工是否符合用工要求,以及用人單位是否遲到檢查用人單位是否是自己的雙向選擇期。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可以不支付遣散費而解除合同,但工資應當按出勤情況結算。 因為結算的是試用期工資,當然是按照試用期工資標準來計算的。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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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簽訂合同,否則在試用期內解雇不需要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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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開除不予補償,否則不稱為試用期,試用期按規定發放幾天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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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解雇,員工是否獲得補償主要取決於員工是否有過錯。
如果員工有過錯,公司不需要賠償,如果員工沒有過錯,公司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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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明確規定,只要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有工作事實,並有相關證明,用人單位就需要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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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試用期內解雇員工可以給予補償,員工無過錯,用人單位應予賠償,經濟補償按員工在單位工作年限計算,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員工半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在此期間勞動者無重大過錯,用人單位必須在試用期結束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滿半年,還剩五天,公司通知我解雇,可以申請經濟補償嗎?
您好,試用期內解雇員工可以給予補償,員工無過錯,用人單位應予賠償,經濟補償按員工在單位工作年限計算,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員工半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在此期間勞動者無重大過錯,用人單位必須在試用期結束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1)經濟補償標準如下:勞動者在單位工作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不得以試用期不符合勞動要求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一般情況下,以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就業條件為準,以用人單位在錄用時規定的知識文化水平、技術水平、身體素質、思想素質等條件為準。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就業要求,雇主必須提供有效證明。 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工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應當承擔因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勞動合同中沒有關於績效考核的具體規定,每個月根據老闆的意願制定績效,其中客戶考核和老闆以主觀評價評價績效考核標準是否合理。
專業、主觀評價只能根據公司的標準表現來判斷,法律只能限制合同條款。
公司以績效考核不合格為由解雇即將完成六個月試用期的員工,合同未明確標明績效考核隱藏標準,和申、孫彤表示:證明試用期內不符合入職條件是否合理; 在三天內通知他們,並且不支付押金。
親愛的,我建議你先和公司談判一下。 那麼談判不成功,就去勞動局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目前合同中沒有績效考核標準,公司單方面績效考核合法合規。
公司的績效評估可以由貴公司的要求決定。 你應該知道你是否合格。
1、可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賠償; 證明:試用期合同 b 工資單或卡 c 社會保障繳款證明(在社會保障中心或線上列印)。 >>>More
你需要的是經驗,是經驗! 對於剛畢業,沒有工作經驗的大學生來說,我們不要“錢”,當然,工資也是對自己勞動的獎勵,但還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 >>>More
試用期還沒過,公司老闆的女兒有孩子要不要給紅包? 由你來考慮。 如果你想在這裡做,你是你老闆的八級老闆,除非你的表現相當不錯,否則不需要別人罵你,用你的業績來說話,不管是老闆還是員工,你都得仰望你,如果你沒有這麼高的業績, 你還是包紅包比較好,其實不包也沒關係,老闆也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你要是包了紅包? >>>More
試用期工傷和正式員工工傷,可享受同等工傷待遇; 工傷由單位申報,未購買社保的,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待遇。 >>>More
是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