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有工傷保險,但謊報事實是否算欺詐?

發布 社會 2024-04-05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勞工局會核實調查,如果不符合事實,不會給你定論。 如果欺騙保險是犯罪行為。 動物安全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審查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雇主、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的診斷和診斷糾紛的鑑定,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書的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屬於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隱瞞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隱瞞工資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騙取工傷保險金,或者醫療機構、輔助器具分配機構騙取工傷保險費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欺詐所得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 從事勞動能力鑑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鑑定意見的;(二)提供虛假診斷證明的; (三)接受當事人的財產。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隱瞞事實是一種保險欺詐。

    隱瞞事實、偽造證據等手段騙取社保保險的,屬於保險詐騙,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取得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以欺詐方式取得的社會保險費,並處以欺詐所得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對虛報工傷保險欺詐行為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一般會責令退費,並處以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金,或者醫療機構、輔助器具分配機構騙取工傷保險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欺詐所得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一款至第三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保險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1)投保人故意捏造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被保險事故的發生編造虛假理由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發生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總結。 親愛的,您好,沒有工傷保險,不會有保險欺詐,騙工傷社會保險的前提是繳納社會保險,沒有社會保險就沒有保險欺詐。 通過捏造工傷事實、偽造、變造證明材料等方式取得工傷保險金,屬於保險欺詐行為。

    如果沒有工傷保險,會不會有保險造假?

    親愛的,您好,沒有工傷保險,不會有保險欺詐,騙工傷社會保險的前提是繳納社會保險,沒有社會保險就沒有保險欺詐。 通過捏造工傷事實、偽造、改裝頭部攜帶證明材料等方式獲取工傷保險金,屬於保險欺詐行為。

    工作時摔斷了骨頭,但年齡超過60歲,沒有工傷保險,摔型純房租是說工傷摔倒的案例,對方通過關係改成了摔,要求我們用農村醫療保險報銷,我們協商了後續賠償問題。

    你沒有參與保險欺詐,因為你已經60多歲了,你不能為員工支付社保,所以去農村醫療辦公室是可以的。

    如果您擔心保險欺詐,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此部分的全部費用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謊報事實,從工傷保險中獲取賠償,是虛構的工傷、騙取工傷保險**的違法犯罪行為,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追回被騙的款項,並處欺詐金額2倍以上5倍的罰款,構成詐騙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金,或者醫療機構、輔助器具調配機構騙取工傷保險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以欺詐手段獲得的金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虛報事實,取得工傷保險賠償是虛構的工傷傷害事實,騙取工傷保險**的違法犯罪行為,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追回被騙的款項,並處欺詐金額2倍以上5倍的罰款,構成詐騙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工傷證人作證不實的後果是什麼?

    工傷證人作偽證的後果如下:

    1、偽造、騙取工傷保險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2.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取得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以欺詐手段取得的社會保險費,並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三)保險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4.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2、工傷鑑定是假的嗎?

    偽造工傷認定書的法律責任。

    1、社會保障部門可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六條 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挪用工傷保險,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被挪用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追繳,併入工傷保險**; 沒收的違法所得,應當依法上繳國庫。 第五十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無正當理由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將不符合工傷條件的人騙取認定為工傷勞動者的;

    (二)未妥善保管工傷認定證據材料,導致相關證據丟失的;

    (三)接受當事人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 經辦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的,由經辦機構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規定儲存用人單位繳費和勞動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記錄;

    2.未按規定核實工傷保險待遇的;

    3. 接受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工傷鑑定造假一般不會發生,因為鑑定需要三到五名鑑定師,還需要經過一些嚴格的鑑定程式。 但造假並非完全不可能。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金,或者醫療機構、輔助器具分配機構騙取工傷保險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以欺詐手段獲得;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謊報事實,從工傷保險中獲取賠償,是虛構的工傷事實,騙取工傷保險**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追回被騙的款項,並處欺詐金額2至5倍的罰款,構成詐騙罪,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金,或者醫療機構、輔助器具分配機構騙取工傷保險費用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金額的罰款獲得;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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