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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可在全國範圍內轉移(港澳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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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協議的; 2、勞動者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用人單位解雇的; 3、勞動者因病不能履行勞動合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者因試用期滿被用人單位解雇的; 5、因用人單位解散或破產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 6、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而解雇員工的。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單車漏水、單車雙閉達成共識; 2、勞動者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用人單位解雇的; 3、勞動者因病不能履行勞動合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者因試用期滿被用人單位解雇的; 5、因用人單位解散或破產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 6、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而解雇員工的。
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1、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出書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 2、勞動者應簽訂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 3、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支付的賠償金; 4、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勞動合同解除時勞動者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5、勞動合同解除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其他補償; 6、勞動者應當簽訂書面協議解除勞動合同; 7、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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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在原用人單位沒有法律過錯的情況下,解除合同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與原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建議首選); 二是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原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解除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您辦理檔案轉賬和社會保險關係手續(該交給你的手續交給你,剩下的交給社會保險機構)。
如果新單位在同一社保局繳納社保,社保不需要轉,新單位的續保自然是接通的; 如果您不再在同一社保局,新單位為您辦理社保登記後,您可以在新單位社保局登記後,向原單位社保局投保,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機**)。 法律依據是《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提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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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至2001年有勞動合同可以補繳社保費,但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已過,用人單位不得補繳。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權利和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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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補充繳費是你開始申請社保後被切斷的部分,不能提前繳付。
1、直接提供補充月份的工資憑證影印件,加蓋財務印章和公章,憑證須由員工簽字。
2、員工勞動合同影印件。
3、單位起草補充申請書,稱是由於辦理人員的失誤,提交了補充保險。 上面標明了員工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加蓋公章。
帶上公章,去中四和中五,工作人員一般會告訴你繳費比例,只需乘以基數即可。 表5無法修改,敬請諒解。 表4一式兩份,表51一式三份。 然後選擇付款方式:託付、現金或支票。
除此之外,您還需要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勞動和社會保障諮詢**12333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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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據《勞動法》和《勞動保障條例》,你先違反了相關規定,我想知道你現在的雇主是如何為你購買保險的,包括保險事宜。 因此,如果我知道你的詳細資訊,我只能告訴你該怎麼做。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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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影響您以後的生活和職業發展,建議您按照原單位的要求繳費。 你現在的雇主支付的保險可能是商業保險,而原來的雇主支付了社會保險,兩者不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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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把問題說清楚,你2011年4月就離開了原來的單位,你現在正在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事情,在新單位,既然新單位已經為你繳納了社保,就不存在補繳的問題,只能說明你現在的單位沒有為你繳納社保, 你應該用自己的身份證向社保局查詢,看看單位有沒有給你繳費,繳費情況如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企業必須在解除勞動關係後15日內辦理相關手續。 您也可以申請仲裁並要求企業這樣做。
然後閱讀《勞動合同法》。 如果員工正式提交辭呈,公司有義務在一定期限內做出回應。 所以你的合同規定,如果公司六個月沒有回應,你可以自己離開。 >>>More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直接解除勞動,無需通知用人單位。 >>>More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員工有辭職的權利,根據相關檔案,企業無權受到經濟處罰,所以根據你提到的情況,你只需要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不能要求經濟補償, 並且您不需要承擔違約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