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辭職(和終止僱傭合同)。

發布 社會 2024-05-03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然後閱讀《勞動合同法》。 如果員工正式提交辭呈,公司有義務在一定期限內做出回應。 所以你的合同規定,如果公司六個月沒有回應,你可以自己離開。

    這裡的錯誤是公司應該(及時)回應您的合法辭職。 如果你提前乙個月辭職,公司沒有理由扣你的工資和證書。 在**go**的免費法律建議下,貴公司的做法絕對超出了其許可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 沒有 30 天的書面通知就足夠了。

    2、違約金違法,不發工資,應向勞動部門求助。

    PS:你是應屆畢業生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小兄弟,你進了黑廠,去勞動局協調。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不支付工資,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不受合同條款的限制。 如果雇主對事實不守信,則不要提交辭呈。 如果你想辭職,雇主不能給你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以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賠償。

    你可以在當地勞動局下找到乙個勞動監察大隊或中隊,他們會更快而且免費進來。 勞動仲裁需要自爭議之日起60天內提起訴訟,60天後必須到法院提起訴訟,還必須抽出時間並支付訴訟費用。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1、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未告知的,合同內容違法,視為無效。

    2、國家規定,書面申請要提前30天提交,記得是書面的,對方必須簽字,這樣才能直接離開。 您的辭職申請必須出於某種原因在公司寫出來,以便您保留您在公司工作很長時間的證據,例如寫您從 2007 年到 2011 年在公司工作等。

    3.沒收證書屬違法行為,由行政主管部門處罰。

    4、無效的,必須退還工資。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解除勞動合同不是辭職,辭職是職務辭職,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未按時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聘用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雇員可以與雇主協商終止僱傭合同。 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結果發生在員工辭職和交接之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辭職後,與東濟派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結果立即發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解除: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吊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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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個回答2024-05-03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並辭職。 >>>More

3個回答2024-05-03

辭職申請與終止勞動合同的區別:

1.辭職申請往往是員工自願申請辭職,通常需要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用人單位無過錯; 申請解除勞動合同是職工與企業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其中職工經常要求賠償或補充社會保險等,有些企業對兩者都沒有嚴格的要求。 >>>More

6個回答2024-05-03

你可以就此諮詢律師。

7個回答2024-05-03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直接解除勞動,無需通知用人單位。 >>>More

4個回答2024-05-03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