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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要求,將不予賠償!! 你不能自己提出來。
經濟補償的標準主要有三種,不同情況下的勞動合同解除應適用不同的標準:
1、12個月上限標準,適用本標準時,用人單位應根據用人單位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不得超過12個月。 即使您工作了 12 年以上,您也只能獲得 12 個月工資的補償。 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費率支付遣散費。
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用人單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如果勞動者在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然不能勝任,雇主終止勞動合同。
2、不設上限,用人單位在用人單位每工作一年,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不設最高限額。 也就是說,你工作了多少年,你可以得到多少個月的工資,你可以得到補償。 有兩種主要情況適用:
(一)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後不能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二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並接受法定整頓,或生產經營條件出現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3、用人單位除經濟補償外,還支付醫療補償。 主要應用: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用人單位安排的勞動的,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應當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遣散費,並應當支付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 大病、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貼,大病增加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50,絕症增加的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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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應該得到補償。
2、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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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本人的辭職沒有補償。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不繳納保險費,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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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闆真是黑,讓他求婚,要麼和他談薪酬,要麼讓公眾決定,你得拿到手裡的錢,才辭職。 現在經濟不景氣,找好工作不容易。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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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用人單位被迫辭職,賠償金怎麼計算。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的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月工資的三倍,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上述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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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辭職有遣散費嗎?
自願辭職一般不予補償,除非用人單位有單一的領導職位:(一)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自願離職有補償嗎?
如果員工自願離開公司,如果雇主沒有過錯,雇主不必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單位有過重大過錯,則需要支付經濟賠償。
自願辭職有什麼補償嗎?
自願辭職一般不予補償,但用人單位有:(一)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我的辭職有遣散費嗎?
自我辭職沒有遣散費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自願辭職的情況下,雇主不需要補償經濟補償。
自願辭職有什麼補償嗎?
自願辭職一般不予補償,但用人單位有:(一)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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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在合同期滿前解雇勞動者,無論是否合法,都有很多情況,我國立法對此也有詳細規定。 1、合同期滿前依法解雇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用人單位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事先通知。 這些合法解雇情況主要包括: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此外,在第46條規定的情形下,只要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也可以解雇雇員。 當然,如果面臨公司經濟裁員,合同在合同到期前被終止是不可避免的,但即便如此,員工還是有權獲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2、合同達到基準拍賣期前非法解雇 如無上述情形,用人單位無故解雇員工,屬於違法解雇: 1用人單位無故解雇勞動者,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可以認定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雙倍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2個月工資; 2.
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要求的,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條的補償標準領取相應的經濟補償,即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齡補償。 當然,當合同尚未到期且員工被解雇時,員工可以選擇向相關勞動部門投訴,或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失敗直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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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在合同到期前解雇了我,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協商解決:首先,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並要求用人單位恢復原狀或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2、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協商不成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可根據自身情況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賠償和經濟補償。
解雇員工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法合理。 企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如《勞動合同法》、《勞動安全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必須遵守合法合理的原則;
2.公平公正。 企業在解雇員工時必須遵循公平、可信、公正的原則,不得有非法歧視、打壓、報復、個人恩怨等不良銷售行為;
3.經濟補償。 企業解雇員工,必須依法提供經濟補償,包括解除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費用等補償,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4. 通知。 企業要提前通知辭退員工,並按照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如提前通知、書面確認勞動合同終止、報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部門備案等。
綜上所述,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當事人應及時儲存相關證據,包括解除合同的時間、方式、原因等證據,以便在勞動仲裁或訴訟中加以證明。 同時,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按照相關程式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遣散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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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有兩種,第一種是服務期,即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人單位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違約金。 也就是說,雙方協商後,如果您違反服務期限約定,則需要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二種情況是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這意味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有關的保密事項進行保密。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後,給予勞動者競業限制限額內的經濟補償。 如果員工違反本協議,他或她可以支付違約金。
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您與雇主簽訂了僱傭合同,並且仍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您應在辭職前 30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以便終止僱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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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如果公司不為你承擔專項培訓費用,並且你們之間沒有保密和競業禁止,那麼勞動合同中規定提前支付違約金的條款是違反勞動法的,視為無效。 在這種情況下,您只需要提前 30 天提交書面辭職,您就可以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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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自行單方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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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對這一點的懲罰。 因為這是提前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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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約定違反《勞動合同法》的,無效。未經批准,可以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終止僱傭合同。
侯建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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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單位批准外,用人單位有權通過合法途徑和渠道向您追討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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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任何保密協議? 還是培訓協議?
房子租出去了,合同簽好了,但是租金很好,想漲價能漲嗎? 如果我簽訂了租賃合同,我可以在租賃期間提高價格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More
在租賃合同期限內,房東非法占用原租客遺忘的財產,拒不歸還。 構成非法侵占他人財物罪,承租人可以協商先處理,協商不了的可以報警,如果報警不能處理,可以上訴到法院。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對方就有權解除合同,唯一能給你的補償就是對苗子的補償,也就是給你現在種的莊稼一點補償,別的不多。 如果不是國家徵用等不可抗力原因,則取決於當時合同是如何約定的,並按照合同執行。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提前終止的條款,雙方需要協商和解,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訴法院。